近期,一些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无出境旅游经营许可的个人,利用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谎称保险公司组织旅游团,通过虚假宣传“保单客户专享旅游补贴”“保险公司免费旅游”“保险理财客户专享”等,诱导消费者参加不正规旅游团,并实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出游,警惕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
据悉,不法分子通常以“免费出游”“专属福利”“专项补贴”等超低价格、零费用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报价远低于正常出行成本。口头承诺无额外花销,实则刻意隐瞒费用详情,不向消费者披露具体安排,中途随意加价、变更行程。行程中通过道德绑架、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车闭门、扣留证件、拒发房卡餐卡、“停团”“甩团”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部分购物店假冒“免税店”或景区景点,兜售价格虚高、品质不符的珠宝、保健品等。消费者可能被诱导购买高价低质商品,遭受经济损失。
此外,不法分子规避使用正规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仅以口头承诺、简易协议、个人承诺书代替正式文本,合同要素缺失、权责模糊,极易引发后续履约纠纷和权益受损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对于宣称“保险客户专享”“保单回馈出游”“保险客户专属福利”的旅游活动,请通过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官方客服热线、官方APP或官方公告渠道核实活动真实性。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核实、仅通过个人私下推广邀约的“保险专属旅游”,请务必谨慎对待、尽量远离。
要确认旅行社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亲自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勿信“协议”“承诺书”等不规范文件。通过签订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游、出境游、一日游等对应版本)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确认组团社名称、地接社名称、导游姓名和导游证等信息真实准确,拒绝签订信息缺项或模糊不清的旅游合同。任何修改均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勿轻信口头承诺。
此外,签订合同时,应确认合同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因旅行社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消费者返程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遇纠纷,可通过合同约定的途径维权,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现旅行社、导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属地12345热线电话进行反映。
近期,一些不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无出境旅游经营许可的个人,利用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谎称保险公司组织旅游团,通过虚假宣传“保单客户专享旅游补贴”“保险公司免费旅游”“保险理财客户专享”等,诱导消费者参加不正规旅游团,并实施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金融监管总局、文化和旅游部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出游,警惕借“保险客户旅游”名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套路。
据悉,不法分子通常以“免费出游”“专属福利”“专项补贴”等超低价格、零费用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报价远低于正常出行成本。口头承诺无额外花销,实则刻意隐瞒费用详情,不向消费者披露具体安排,中途随意加价、变更行程。行程中通过道德绑架、言语威胁、人身侮辱、锁车闭门、扣留证件、拒发房卡餐卡、“停团”“甩团”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者购物。部分购物店假冒“免税店”或景区景点,兜售价格虚高、品质不符的珠宝、保健品等。消费者可能被诱导购买高价低质商品,遭受经济损失。
此外,不法分子规避使用正规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仅以口头承诺、简易协议、个人承诺书代替正式文本,合同要素缺失、权责模糊,极易引发后续履约纠纷和权益受损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司局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对于宣称“保险客户专享”“保单回馈出游”“保险客户专属福利”的旅游活动,请通过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官方客服热线、官方APP或官方公告渠道核实活动真实性。无法通过保险公司官方核实、仅通过个人私下推广邀约的“保险专属旅游”,请务必谨慎对待、尽量远离。
要确认旅行社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亲自签订书面包价旅游合同,勿信“协议”“承诺书”等不规范文件。通过签订文化和旅游部2026年版团队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游、出境游、一日游等对应版本)保障合法权益,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微信公众号确认组团社名称、地接社名称、导游姓名和导游证等信息真实准确,拒绝签订信息缺项或模糊不清的旅游合同。任何修改均应通过书面补充协议确认,勿轻信口头承诺。
此外,签订合同时,应确认合同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调解、诉讼或仲裁)。因旅行社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有权要求旅行社协助消费者返程并承担相关费用。如遇纠纷,可通过合同约定的途径维权,防止损失扩大。如发现旅行社、导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属地12345热线电话进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