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部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准备工作。
梳理多个法规规章文件 形成废止、修改决定草案
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法典中约75%的事项都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
“距离8月15日法典生效施行仅有18天了,我们一直紧锣密鼓准备着。”赵柯说,准备工作包括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
一方面,系统开展相关文件的清理和制修订,强化与法典适配衔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能力。法典出台后,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对法典相关文件清理、配套规定制修订作出具体安排,逐一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对30余部行政法规、80余件部门规章、400余件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评估,已形成相关废止、修改决定草案,正按程序有序推进。
“我们正在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他说,为保证下位文件向法典看齐,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对于主要内容与法典明显不一致的,先行一揽子废止;对于部分内容与法典不一致的,打包一揽子修改;对于与法典不一致内容较多的,逐项全面研究修改完善。
目前,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拟一揽子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下一步就是上会审议,印发实施;二是拟一揽子修改、废止一批规章,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建言献策;三是提出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建议,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
“为确保清理期间的法律适用统一,我们已专门通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自2026年8月15日起适用法典规定,停止执行与法典不一致的规定。”赵柯说。
推进配套制度制修订保障好法典落地
“我们对法典有关配套制度制定的要求进行了梳理,发现明确由我部牵头或配合制定的配套文件70余处。”他说,生态环境部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将采取3种模式处理。
一是沿用,即现行相关制度文件与法典不冲突,无需修改的,可继续沿用。
二是修改,即现行制度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法典要求不一致的,需进行修改适配。如法典第95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版本是2021年版,需要根据法典对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新要求进行修改更新。
三是新定,即暂时还没有配套制度的,需要新制定。如法典污染防治编设立了“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专章,要求生产、进口、使用化学物质等环节遵守国家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并授权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生态环境部正积极配合司法部开展相关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程序抓紧推进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做好与法典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好法典的落地。
今年已发布64项生态环境标准
生态环境部还加快标准制修订,加强基准攻坚,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屏障。法典强化了保障公众健康的根本目的,完善了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各方面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基准的职责。
生态环境部对照法典各项要求,谋划未来五年标准、基准、健康工作措施。今年已发布64项生态环境标准,如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丹江口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一系列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生态环境基准领域持续攻坚,发布首个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基准,开展大气基准推导方法学研究,构建土壤生态环境基准技术方法体系。新一轮监测显示,全国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6%,与上一次监测相比提高了3.8个百分点。
具体谈到标准,赵柯说,法典对标准作出非常详尽的规定,直接规定制定、实施、监督生态环境标准的就有170多条,另有数百条规定要落地实施须有标准的支撑。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标准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领域,法典将生态环境标准的内涵扩展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大领域,环境监测规范覆盖的范围也随之扩展。在污染防治领域,法典也扩充了生态环境标准的内涵,新增的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光污染等都需要标准支撑。法典明确要求加强标准之间的协调衔接,建设更广泛、更丰富的生态环境领域标准体系。
他强调,标准制定发布以后也不是万事大吉,还要定期评估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的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废止,确保标准体系动态更新,更好适应新形势、新时代要求。
法典全面系统规定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方式。比如编制限期达标或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监测公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通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监督途径包括目标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全面强化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强制性执行效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研究谋划、加快推进支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急用先行标准,系统推进国家生态标准体系建设。
宣传法典使用大熊猫、八仙过海等IP
法典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对照法典,修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更新完善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同时督促指导地方开展裁量基准修订、规范县级分局办案流程、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等,做好法典实施的执法准备工作。
法典普法宣传方面,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普法的形式。“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动用了大量不同的IP,为生态环境法典代言,比如四川的大熊猫、江苏的八仙过海等。”他说,通过有趣的动漫,结合具体的场景,法典的普法宣传生动活泼、有生命力,群众喜闻乐见。
组织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智能评估系统
生态环境部还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法典确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我们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指导地方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科学、有效修复。”
他说,针对“鉴定难、鉴定贵”的痛点,组织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智能评估系统,已在28个省份的300余个案件中免费试用,平均缩短评估时间80%以上,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
“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各地十余年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他说,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纳入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2部法典和5部专门法律中。地方层面已有29个省份出台70余项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018年1月到2026年6月,全国累计办案约7万件,共涉及赔偿金额约355亿元,连续4年每年新增案件过万,办案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他透露,今年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部将发布推进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突出呈现首例、首创、标杆等重大意义。
■ 关注生态环境部答新京报
清理工作早快准全
7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赵柯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他表示,清理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且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针对具体举措,赵柯从四个维度进行了介绍。
一是编纂清理同步,求“早”。在法典编纂过程中,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着手梳理法典相关文件、酝酿清理思路。法典出台后立即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启动清理。
二是分类分批推进,求“快”。对于主要内容与法典明显不一致的,先行一揽子废止;对于部分内容与法典不一致的,打包一揽子修改;对于与法典不一致内容较多的,逐项全面研究修改完善。
三是逐件逐条推敲,求“准”。充分征求意见,尤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摸清管理现状、核实承接文件,确保不会造成制度“真空”,不会弱化监管。
四是全面系统梳理,求“全”。不仅对照法典,也对照党中央文件、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予以全面清理。不仅做好自己的清理工作,也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将于8月15日起施行。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部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准备工作。
梳理多个法规规章文件 形成废止、修改决定草案
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历程中的一件大事。法典中约75%的事项都是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
“距离8月15日法典生效施行仅有18天了,我们一直紧锣密鼓准备着。”赵柯说,准备工作包括统筹抓好相关文件清理、配套制度完善、标准制修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深化、法典普法宣传等。
一方面,系统开展相关文件的清理和制修订,强化与法典适配衔接,提高生态环境法治能力。法典出台后,生态环境部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对法典相关文件清理、配套规定制修订作出具体安排,逐一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组织对30余部行政法规、80余件部门规章、400余件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评估,已形成相关废止、修改决定草案,正按程序有序推进。
“我们正在对生态环境法律体系进行一次全面的体检。”他说,为保证下位文件向法典看齐,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对于主要内容与法典明显不一致的,先行一揽子废止;对于部分内容与法典不一致的,打包一揽子修改;对于与法典不一致内容较多的,逐项全面研究修改完善。
目前,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拟一揽子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已经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工作,下一步就是上会审议,印发实施;二是拟一揽子修改、废止一批规章,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媒体和社会公众建言献策;三是提出废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建议,积极配合立法机关推进。
“为确保清理期间的法律适用统一,我们已专门通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自2026年8月15日起适用法典规定,停止执行与法典不一致的规定。”赵柯说。
推进配套制度制修订保障好法典落地
“我们对法典有关配套制度制定的要求进行了梳理,发现明确由我部牵头或配合制定的配套文件70余处。”他说,生态环境部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梳理,将采取3种模式处理。
一是沿用,即现行相关制度文件与法典不冲突,无需修改的,可继续沿用。
二是修改,即现行制度文件的相关内容与法典要求不一致的,需进行修改适配。如法典第95条规定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和公布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最新版本是2021年版,需要根据法典对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新要求进行修改更新。
三是新定,即暂时还没有配套制度的,需要新制定。如法典污染防治编设立了“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专章,要求生产、进口、使用化学物质等环节遵守国家规定,防止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并授权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生态环境部正积极配合司法部开展相关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按程序抓紧推进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做好与法典的衔接,最大限度地保障好法典的落地。
今年已发布64项生态环境标准
生态环境部还加快标准制修订,加强基准攻坚,筑牢群众健康防护屏障。法典强化了保障公众健康的根本目的,完善了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实施、监督、管理等各方面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基准的职责。
生态环境部对照法典各项要求,谋划未来五年标准、基准、健康工作措施。今年已发布64项生态环境标准,如新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丹江口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一系列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生态环境基准领域持续攻坚,发布首个国家海洋生态环境基准,开展大气基准推导方法学研究,构建土壤生态环境基准技术方法体系。新一轮监测显示,全国居民生态环境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6%,与上一次监测相比提高了3.8个百分点。
具体谈到标准,赵柯说,法典对标准作出非常详尽的规定,直接规定制定、实施、监督生态环境标准的就有170多条,另有数百条规定要落地实施须有标准的支撑。
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标准主要集中在污染防治领域,法典将生态环境标准的内涵扩展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三大领域,环境监测规范覆盖的范围也随之扩展。在污染防治领域,法典也扩充了生态环境标准的内涵,新增的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光污染等都需要标准支撑。法典明确要求加强标准之间的协调衔接,建设更广泛、更丰富的生态环境领域标准体系。
他强调,标准制定发布以后也不是万事大吉,还要定期评估生态环境领域标准的执行情况,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标准进行修订、废止,确保标准体系动态更新,更好适应新形势、新时代要求。
法典全面系统规定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实施和监督方式。比如编制限期达标或改善规划及其实施方案、监测公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通过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管理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监督途径包括目标考核、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全面强化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的强制性执行效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研究谋划、加快推进支撑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绿色低碳发展的急用先行标准,系统推进国家生态标准体系建设。
宣传法典使用大熊猫、八仙过海等IP
法典对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出更高要求。生态环境部正对照法典,修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更新完善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系统,同时督促指导地方开展裁量基准修订、规范县级分局办案流程、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等,做好法典实施的执法准备工作。
法典普法宣传方面,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普法的形式。“在宣传过程中,我们动用了大量不同的IP,为生态环境法典代言,比如四川的大熊猫、江苏的八仙过海等。”他说,通过有趣的动漫,结合具体的场景,法典的普法宣传生动活泼、有生命力,群众喜闻乐见。
组织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智能评估系统
生态环境部还持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法典确定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框架,我们进一步细化配套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标准体系,持续指导地方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推动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科学、有效修复。”
他说,针对“鉴定难、鉴定贵”的痛点,组织开发生态环境损害智能评估系统,已在28个省份的300余个案件中免费试用,平均缩短评估时间80%以上,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
“经过国家有关机关、各地十余年的共同努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他说,目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已经纳入民法典、生态环境法典2部法典和5部专门法律中。地方层面已有29个省份出台70余项包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内容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2018年1月到2026年6月,全国累计办案约7万件,共涉及赔偿金额约355亿元,连续4年每年新增案件过万,办案规模持续扩大,推动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
他透露,今年全国生态日,生态环境部将发布推进改革进程的十大案例,突出呈现首例、首创、标杆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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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工作早快准全
7月28日,在生态环境部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赵柯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他表示,清理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且清理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针对具体举措,赵柯从四个维度进行了介绍。
一是编纂清理同步,求“早”。在法典编纂过程中,未雨绸缪,提前谋划着手梳理法典相关文件、酝酿清理思路。法典出台后立即编制工作方案,组织启动清理。
二是分类分批推进,求“快”。对于主要内容与法典明显不一致的,先行一揽子废止;对于部分内容与法典不一致的,打包一揽子修改;对于与法典不一致内容较多的,逐项全面研究修改完善。
三是逐件逐条推敲,求“准”。充分征求意见,尤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复论证,摸清管理现状、核实承接文件,确保不会造成制度“真空”,不会弱化监管。
四是全面系统梳理,求“全”。不仅对照法典,也对照党中央文件、其他相关法律的要求,对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规定予以全面清理。不仅做好自己的清理工作,也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部署,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