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节点临近,各地正在加快制定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合法、安全、相关、合理”的原则,原则上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省级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
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9日,海南已正式发布白名单,安徽、广西、广东、黑龙江、新疆、云南、山东、湖北、宁夏等地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公告。部分地方征求意见期限已经结束,正式文件有待进一步公布。
白名单出台后,药店里什么产品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将以省级清单为准。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康复辅助用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正在成为各地划定范围时的重点;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则被明确排除在外。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和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是两回事。进入白名单,意味着参保人可以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购买,并不意味着相关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或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解读1
药店里刷医保卡能买啥? 家电等不在其中
国家文件给出的正面范围首先包括药品。
按照国家文件,拟纳入白名单的药品包括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以及国药准字C批文药品,同时包括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清单范围内的药品,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是此次白名单划定中涉及品类较多、边界也较复杂的部分。
国家文件列举的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以及部分康复辅助用品;医用耗材包括医用口罩、医用棉签、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病原体检测试剂、妊娠检测试剂,以及采血针、胰岛素笔和配套针头、碘伏帽、造口袋等,也被列为可以由地方结合实际纳入白名单的产品。
商品能否刷个人账户,不能只看包装上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国家文件要求,产品除取得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具有实际医疗价值,与疾病治疗、康复或者健康管理相关,价格也应合理。最终是否可以支付,还要看商品是否被纳入所在省份的正式白名单,以及定点药店是否按照规定上传真实商品名称和医保编码。
各地公布的清单体现了这一管理思路。海南正式文件将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轮椅、助行器等列入白名单,同时纳入部分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用酒精、碘伏、过氧化氢等产品。广东征求意见稿除常见医疗器械外,还将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医用动力外骨骼机器人等列入拟议范围。
与正面清单相对应,国家文件明确,保健品、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不得纳入白名单;普通牙膏、牙刷、牙线,美容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器材、智能通信或者计时设备,以及以健身、养生功能为主、医疗价值较低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国家医保局所称需要防范的“马甲产品”,是指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者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产品。其中一种表现是商品虽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资质,实际用途却以日常生活、美容、健身或者养生为主。
这意味着,取得“械字号”并不等于自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部分外形和用途接近日用品的医疗器械,仍要根据其医疗属性、使用场景、实际价值和价格等因素,由省级医保部门决定是否纳入白名单。
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显示,有药店将牛奶、化妆品、保暖衣等商品串换成妇科养坤丸结算,也有药店将益生菌固体饮料、蛋白粉串换成三七、枸杞、西洋参等中药饮片结算。制定统一白名单并落实商品编码管理,正是为了压缩生活消费品借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名义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空间。
解读2
特医食品、疫苗和康复辅具为何成“边界题”?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各地白名单中较受关注的一类商品。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注册编号为“国食注字TY”加相应编号,应当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特医食品具有明确的特殊人群和医学使用场景,但从产品属性看仍属于食品。这也使其成为各地划定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时的一项边界内容。
海南正式发布的白名单将依法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支付范围。广东、云南、湖北等地的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将符合规定的特医食品纳入拟议白名单。相关正式文件施行后,符合当地清单规定的特医食品,方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普通保健食品和一般营养食品则不在这一范围内。带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并不意味着具有药品属性,也不意味着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各地文件普遍将保健品、普通食品、农副产品等列入负面清单,依法注册并被省级白名单明确纳入的特医食品属于特定例外。
康复辅助用品的边界也存在地区差异。国家文件将部分康复辅助用品列入可以纳入白名单的范围,各地再结合医疗属性和实际需求作出具体规定。海南列入轮椅、助行器等产品,广东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涉及医用动力外骨骼机器人等新型康复医疗器械。相关产品最终能否支付,仍取决于正式清单中的产品类别、注册资质和医保编码。
疫苗则属于另一种情况。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文件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按规定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新疆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医保钱包或者家庭共济账户,支付本人及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流感疫苗发生的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上海规定,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也可以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这些政策解决的是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疫苗时,能否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参保人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自行购买疫苗。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要求,不属于此次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所解决的商品零售问题。
由此看,医疗器械、特医食品、疫苗和康复辅助用品虽然都可能与健康需求有关,但适用的管理制度并不相同:零售药店销售的产品要看省级白名单;疫苗要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接种政策执行;特医食品和康复辅助用品则还要同时满足注册资质、实际医疗价值和地方清单等条件。
解读3
能刷个人账户,为什么不等于纳入医保报销?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并不等于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主要按照医保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规定,支付参保人住院、门诊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则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以及符合家庭共济条件的近亲属发生的医药费用。
在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买白名单内商品,本质上是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中扣款。商品进入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只是意味着医保结算系统允许使用这笔资金支付,并不意味着商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或者医用耗材支付范围,也不会因此产生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特医食品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部分地方将依法注册的特医食品纳入个人账户白名单,意味着参保人可以少付一笔现金,改用个人账户余额结算;但特医食品仍然属于食品,并未因此变成医保药品,也不意味着可以按照门诊或者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部分中药饮片也存在类似情况。广东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不予支付”或者“单方不予支付”的部分中药饮片,在未被列入当地负面清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这同样不等于相关中药饮片转为统筹基金报销项目。
家庭共济也不会改变资金性质。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与近亲属共济后,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使用其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但共济的是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参保人的统筹基金报销额度。近亲属能否享受门诊、住院等医保报销,仍由其本人参加的基本医保制度和当地待遇政策决定。
因此,判断一项费用能否使用医保支付,需要区分两个问题:一是能否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结算,二是能否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省级白名单开放的是个人账户支付渠道,不是新增医保统筹待遇。
随着各地正式清单陆续发布,参保人在药店购药或者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前,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白名单、医保服务平台或者定点药店查询具体产品。对尚处征求意见阶段的地方,支付范围和施行日期仍应以最终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09版)
9月底节点临近,各地正在加快制定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
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省级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合法、安全、相关、合理”的原则,原则上于2026年9月底前出台省级统一的定点零售药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
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9月29日,海南已正式发布白名单,安徽、广西、广东、黑龙江、新疆、云南、山东、湖北、宁夏等地已发布征求意见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公告。部分地方征求意见期限已经结束,正式文件有待进一步公布。
白名单出台后,药店里什么产品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将以省级清单为准。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康复辅助用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正在成为各地划定范围时的重点;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医疗价值较低的“马甲产品”,则被明确排除在外。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和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是两回事。进入白名单,意味着参保人可以用自己个人账户里的资金购买,并不意味着相关产品被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或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解读1
药店里刷医保卡能买啥? 家电等不在其中
国家文件给出的正面范围首先包括药品。
按照国家文件,拟纳入白名单的药品包括国药准字H(Z、S)、国药准字H(Z、S)C、国药准字H(Z、S)J以及国药准字C批文药品,同时包括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清单范围内的药品,可以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是此次白名单划定中涉及品类较多、边界也较复杂的部分。
国家文件列举的医疗器械包括体温计、血压计、血糖仪以及部分康复辅助用品;医用耗材包括医用口罩、医用棉签、纱布、绷带、创可贴、退热贴等。病原体检测试剂、妊娠检测试剂,以及采血针、胰岛素笔和配套针头、碘伏帽、造口袋等,也被列为可以由地方结合实际纳入白名单的产品。
商品能否刷个人账户,不能只看包装上是否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国家文件要求,产品除取得相应资质外,还应当具有实际医疗价值,与疾病治疗、康复或者健康管理相关,价格也应合理。最终是否可以支付,还要看商品是否被纳入所在省份的正式白名单,以及定点药店是否按照规定上传真实商品名称和医保编码。
各地公布的清单体现了这一管理思路。海南正式文件将血压计、血糖仪、血氧仪、轮椅、助行器等列入白名单,同时纳入部分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以及符合规定的医用酒精、碘伏、过氧化氢等产品。广东征求意见稿除常见医疗器械外,还将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医疗器械、医用动力外骨骼机器人等列入拟议范围。
与正面清单相对应,国家文件明确,保健品、生活用品、家具、洁具、家用电器等不得纳入白名单;普通牙膏、牙刷、牙线,美容面膜、化妆品、隐形眼镜,按摩器材、智能通信或者计时设备,以及以健身、养生功能为主、医疗价值较低的产品,原则上不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国家医保局所称需要防范的“马甲产品”,是指仅为适配医保支付、无实际医疗价值或者实际医疗价值较低的产品。其中一种表现是商品虽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或者备案资质,实际用途却以日常生活、美容、健身或者养生为主。
这意味着,取得“械字号”并不等于自动进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部分外形和用途接近日用品的医疗器械,仍要根据其医疗属性、使用场景、实际价值和价格等因素,由省级医保部门决定是否纳入白名单。
国家医保局此前公布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显示,有药店将牛奶、化妆品、保暖衣等商品串换成妇科养坤丸结算,也有药店将益生菌固体饮料、蛋白粉串换成三七、枸杞、西洋参等中药饮片结算。制定统一白名单并落实商品编码管理,正是为了压缩生活消费品借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名义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的空间。
解读2
特医食品、疫苗和康复辅具为何成“边界题”?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各地白名单中较受关注的一类商品。
按照市场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其注册编号为“国食注字TY”加相应编号,应当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
特医食品具有明确的特殊人群和医学使用场景,但从产品属性看仍属于食品。这也使其成为各地划定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时的一项边界内容。
海南正式发布的白名单将依法注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支付范围。广东、云南、湖北等地的征求意见稿也提出,将符合规定的特医食品纳入拟议白名单。相关正式文件施行后,符合当地清单规定的特医食品,方可按规定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普通保健食品和一般营养食品则不在这一范围内。带有保健食品“蓝帽子”标志,并不意味着具有药品属性,也不意味着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各地文件普遍将保健品、普通食品、农副产品等列入负面清单,依法注册并被省级白名单明确纳入的特医食品属于特定例外。
康复辅助用品的边界也存在地区差异。国家文件将部分康复辅助用品列入可以纳入白名单的范围,各地再结合医疗属性和实际需求作出具体规定。海南列入轮椅、助行器等产品,广东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涉及医用动力外骨骼机器人等新型康复医疗器械。相关产品最终能否支付,仍取决于正式清单中的产品类别、注册资质和医保编码。
疫苗则属于另一种情况。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文件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按规定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流感疫苗费用。
新疆允许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医保钱包或者家庭共济账户,支付本人及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流感疫苗发生的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上海规定,参加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支付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也可以按规定使用家庭共济资金。
这些政策解决的是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接种疫苗时,能否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参保人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自行购买疫苗。疫苗储存、运输和接种均有专门的安全管理要求,不属于此次零售药店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所解决的商品零售问题。
由此看,医疗器械、特医食品、疫苗和康复辅助用品虽然都可能与健康需求有关,但适用的管理制度并不相同:零售药店销售的产品要看省级白名单;疫苗要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接种政策执行;特医食品和康复辅助用品则还要同时满足注册资质、实际医疗价值和地方清单等条件。
解读3
能刷个人账户,为什么不等于纳入医保报销?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并不等于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统筹基金主要按照医保目录、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规定,支付参保人住院、门诊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则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以及符合家庭共济条件的近亲属发生的医药费用。
在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买白名单内商品,本质上是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中扣款。商品进入个人账户支付白名单,只是意味着医保结算系统允许使用这笔资金支付,并不意味着商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或者医用耗材支付范围,也不会因此产生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特医食品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部分地方将依法注册的特医食品纳入个人账户白名单,意味着参保人可以少付一笔现金,改用个人账户余额结算;但特医食品仍然属于食品,并未因此变成医保药品,也不意味着可以按照门诊或者住院报销比例由统筹基金支付。
部分中药饮片也存在类似情况。广东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标注“不予支付”或者“单方不予支付”的部分中药饮片,在未被列入当地负面清单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这同样不等于相关中药饮片转为统筹基金报销项目。
家庭共济也不会改变资金性质。职工医保参保人将个人账户与近亲属共济后,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使用其中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药费用,但共济的是个人账户余额,不是参保人的统筹基金报销额度。近亲属能否享受门诊、住院等医保报销,仍由其本人参加的基本医保制度和当地待遇政策决定。
因此,判断一项费用能否使用医保支付,需要区分两个问题:一是能否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结算,二是能否由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报销。省级白名单开放的是个人账户支付渠道,不是新增医保统筹待遇。
随着各地正式清单陆续发布,参保人在药店购药或者购买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前,可以通过当地医保部门公布的白名单、医保服务平台或者定点药店查询具体产品。对尚处征求意见阶段的地方,支付范围和施行日期仍应以最终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