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人再一次在法庭上相见。
2026年8月18日,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唐时达学历决定的行政诉讼案第10次审理。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参加。
举报者是弟弟唐一达。他说,2001年,他放弃这个不理想的录取结果准备复读时,母亲肖体菊提出让哥哥代替他入学。
这场举报引发了持续8年的“学历”官司。2018年,湘潭大学认定唐时达冒名顶替,撤销了他的本科学历,唐时达否认冒名,起诉了湘潭大学。也因为这个官司,2019年,唐时达的北京户口被注销,2020年,硕博学位也被撤销,之后失去工作。他说自己“失去了一切”。
10月26日,唐时达告诉记者,主审法官告诉他,经湖南省高院批准,此案审理延期三个月。
而一切的起因,是北京市西城区那套94平方米的房子,母子三人因房款分割僵持不下。2017年,哥哥唐时达以借名买房的名义起诉唐一达归还房子,获得了法院支持。
8年间,围绕房产、钱、户口、学历,两兄弟几十次对簿公堂,亲情早已破裂。在亲情之外,私人纠纷与社会公共利益交织。湘潭中院认为,“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及多个部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如果撤销并责令重作,处理结果仍与原行政行为一致,会导致新一轮行政复议或诉讼,浪费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8月18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门口。 图片/受访者供图
“贡献”
2017年,母子三人坐在一张桌上,商量怎么分房钱,首付、房贷、利息、出资比……演算纸写了一张又一张,始终没找到一个三人都同意的分法。
在外人眼中,从湘西南边陲的小城,到北京扎根,这个家庭曾经完成了一次向上的跃迁。
跃迁的助力在这个家庭积蓄了多年。2001年,哥哥唐时达进入湘潭大学读完本硕,后又考上南开大学的博士,之后到北京工作,2016年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2年,弟弟唐一达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后在清华大学读完研究生,进入中央国家机关工作。
做生意的母亲则踩中了时代的风口。1995年,肖体菊关掉裁缝铺,转做建材生意。两三年后,赶上住房商品化,房地产市场狂飙突进,建材店生意好,肖体菊脑子活泛,人也能干,在之后十几年的时间里,为这个家庭积累了丰厚的资本。
2012年年底,两个儿子都在北京安定下来,开始考虑未来的生活。哥哥唐时达决定买房,他跟着中介踩了不少盘,唐一达有空时也跟着一起去看房。
当时恰逢房价上涨,一套近百平方米的房子没隔多久就能差出几万块钱。但在母亲看来,“兄弟俩很和睦,二人的事情都是商量着办。”在那段日子里,哥哥唐时达一直住在唐一达的出租屋里,两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
2013年1月,在兄弟俩选定房子后,远在湖南邵阳城步县的母亲肖体菊就打来首付款,外加中介费等,共计120多万元。兄弟俩搬进了新房,房子落在有北京户口的唐一达名下,月供大多由唐时达支付。
2013年6月,唐时达也拿到北京户口,他又向母亲借了100多万元,在朝阳区买了一套一居室,落在自己名下,唐时达把这套房子租出去,租金拿来填月供。而他依旧和弟弟住在西城的房子里。
两年后,60岁的肖体菊把店盘出去,退休到北京投奔儿子,也住了进来。
矛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确切的时间点。母子三人有各自的版本。
母亲和唐时达的说法是,唐一达结婚后,他们夫妻俩想要独占这套房子,就开始说房子是他的,遭到母亲和哥哥的反对。
唐一达的版本则是,母亲来北京不久后,他感觉母亲和哥哥的女友相处不好,提出给母亲租房子,或者再在同一个小区重新买一套房,让母亲单独住,“这样两兄弟一人一套,你一碗水也端平”,被母亲误解成他想要占房。
芥蒂埋下了,相处也有裂痕。唐一达的女儿出生没有告诉母亲,2016年年底兄弟俩都没有和母亲一起过春节。唐一达认为,这件事让母亲有了“危机感”,于是她提出卖房,想要通过掌控家里的经济大权,实现对整个家庭的控制。
分房款这件事渐渐被摆到了明面儿上。2017年2月的一天,吃完晚饭,母亲最先开口谈分钱。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算盘,计算着自己对这个房子、对家庭的贡献。
母亲提出,卖房的钱减掉她出的首付,还完贷款,增值的部分三个人均分,每人能分得120万元。
唐时达认为,这两套房子原本就是他的,买房的主意也出自他,首付款是他和母亲借的,房贷也是他在还,他是主要的付出者。他算了一笔账,自己当时一个月挣两万块,每个月还完两套房子的月供,手里就剩下三四千,“唐一达什么都不用管。”
但唐一达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应该分到更多。对唐一达来说,他的贡献和牺牲没有被看到,比如买房时用了他的户口,当时正赶上单位清理集体户,女儿的户口只能随他落到西城的房子上,“这导致我女儿没法去一个更好的学区”;也是他先来了北京,才让这个家庭有了在北京买房的资格;“另外,还有涛涛(家里对哥哥唐时达的称呼)读书的事。”
一些隐秘的心事没法拿到台面上说。
“既然说不清,那就让法院断一断,这个房子是谁的。”僵持之下,2017年2月,唐时达提起了借名买房的法律诉讼,要求唐一达将房产返还。
反复与拉扯
2017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唐一达败诉,需要办理转过户手续。
“不服气。”收到判决书的那天,唐一达给一位亲戚发去信息。他认为,在老家亲戚眼里,母亲拥有“最终解释权”,他“占房”的坏名声,恐怕早已深入人心,作为家里有出息的孩子,他不想得到这样的社会评价。
唐一达决定报复。他和这位亲戚说会继续上诉,如果最终的结果仍旧是他输,他会“打掉涛涛的北京户口,让涛涛过户不成。”唐一达想借亲戚的口告知母亲和唐时达,希望他们撤诉。
但母亲得知消息,给他发来短信,“这次我绝对不会让步”,并表示,她的手中也有唐一达的把柄。母子俩隔空宣战。
“我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可以放手去办了。”唐一达短信回复。
2017年12月29日,唐一达寄出了多封举报信,其中一封寄到湘潭大学,这也是他此前提到的“涛涛读书的事”,其他的寄往湖南各级公安机关。
举报材料称,是他考上的湘潭大学,但实际读书的是哥哥潘涛。
唐一达称,他原是湖南邵阳武冈市邓元泰镇木瓜村潘家的孩子,1983年10月16日出生后,被抱养到城步县丹口镇丹口村的二姨家寄养。亲生家庭和抱养家庭都给他申报了户口。在亲生家庭报的户口中,他叫潘峰,有一个大他一岁的哥哥潘涛;而在抱养家庭报的户口中,他叫唐时达。
2001年,他用抱养家庭户口在城步一中参加高考,考取湘潭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但未报到入学。亲哥哥潘涛取得他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冒用他的名字“唐时达”入读湘潭大学。
自此以后,哥哥潘涛就成了唐时达,这个名字一直使用至今,但家里人仍习惯性地叫哥哥“涛涛”;弟弟则用潘峰的户口改名为唐一达,使用至今。
接到举报后的湘潭大学,到城步县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
湘潭大学提交给法院的一份证据显示,2018年1月12日,哥哥唐时达也主动到湘潭大学汇报高考冒名入学的详细情况。这份材料称,冒名顶替的想法是弟弟主动提出,且弟弟全程陪同、亲自操作入学所需的各个流程,这才使得报名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但在法庭质证环节,唐时达否认了这份证据,称这份材料没有签名落款,是编造的。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唐时达也持这一观点。
事件中的另一方——母亲肖体菊也在行动。唐一达称,看到湘潭大学动了真格,母亲感到害怕,连续给他打电话、发短信求和,请他回城步县好好商量。在短信中,母亲说,“现在事情两人要共同对待,打虎亲兄弟,请你一定回心转意,等于是我求你……以后家庭的问题慢慢修复,请你不要这样了。”
母子三人又一次坐到一张桌上,在亲戚们的见证和斡旋下,重新商量房款的分配。2018年1月14日,他们达成了纸面上的一致,签下三份协议。
一份是房产处理协议,约定经家庭共同商议,将房产作价900万元,扣除现有房贷余额180万元,净值720万元,房产由唐时达处理,向唐一达支付360万元。其中160万元为现金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在6个月内支付。第二份是上述200万元的欠条。第三份是唐一达签的保证书,承诺回京后去法院撤诉。
尽管没有落到纸面上,但要求唐一达撤回举报是这次谈判的前提。
但是,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唐一达没有收到欠条上的200万元,于是也没有撤回举报。
2018年6月,得知湘潭大学仍在调查后,母亲发来短信,告诉唐一达“要么把事态平息,要么就是去坐牢”,在短信中,母亲说已经掌握唐一达敲诈勒索的证据。
2018年8月,唐一达拿着那张200万元的欠条,起诉唐时达还钱。
唐时达接着发起反诉,称当初签订协议是受到威胁勒索,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7个多月的调查,2018年8月23日,湘潭大学认定唐时达学历被他人冒用,撤销其名下本科学历证书,注销学信网上相关学历信息。
依据包括当地村委会、唐家堂兄、毕业高中城步一中出具的证明,潘涛的户籍信息等,以及湘潭大学纪委从湖南省考试院调出的唐一达、唐时达、潘涛的高考信息,城步一中成绩册和学籍注册表,原高中班主任的指认和证言等。还有当地公安对唐一达及其生父、堂兄、高中班主任的调查笔录。
2019年1月30日,武冈市公安局“关于唐时达虚假户口信息的情况通报函”中提到的家庭情况与唐一达在举报材料中所述基本一致。关于冒名顶替部分,该通报函描述经过为,2001年,潘涛、唐时达(潘峰)同时在城步县参加高考,唐时达(潘峰)考取了湘潭大学,潘涛未考取任何大学。因唐时达(潘峰)对被湘大录取不满意,经其母提议,唐时达(潘峰)本人同意,由其兄潘涛使用唐时达户口信息和录取通知书到湘潭大学就读。
官司的泥潭
“冒名顶替这件事是唐一达捏造的,是诬告。”这是哥哥唐时达一直以来的主张。2018年9月17日,唐时达起诉湘潭大学,要求撤销这个学历处理决定。
在这场试图恢复学历的诉讼中,唐时达主张的是程序的正当性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程序上,唐时达认为湘潭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违法,没有送达决定书,没有给他充足的申辩期,没有告知权利救济途径。
在证据上,唐时达称,潘涛的户口原本已在2012年注销,2017年被非法启用,启用该户口的民警已经受到处分,“这是一个被非法启用的虚假户口。”以及,根据三人的户口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等,同一时间三人在不同学校读书,有各自独立的受教育经历,“我不可能一人分身两个人去上学。”
“学历官司”一打就是8年,经历了9次审理。2022年至2023年,在“学历官司”的重审一审、二审中,法院认为,湘潭大学撤销决定的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但唐时达冒名顶替入学属实,湘潭大学作出的处理结论正确,因此不撤销该行政行为。
“学历官司”的同时,唐一达还对唐时达发起了新的进攻,200万元欠款、户口、房产。这四场官司之间,相互有关联,也互为依凭。
唐时达被撤销学历后,唐一达以此为依据,继续向湖南邵阳和北京的公安部门举报唐时达冒用户口的问题。
2019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唐时达作出《注销北京市户口登记决定书》,认定唐时达的北京户口系弄虚作假、非法办理取得,其真实户口姓名为潘涛,登记在湖南省武冈市。
北京市公安局依据的是弟弟唐一达的举报、武冈市公安局“关于唐时达虚假户口信息的情况通报函”、湘潭大学的撤销其学历的决定,以及雨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唐时达对被撤销北京户口的决定不服,接连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
另一边,200万元欠款官司也依然缠斗。2019年5月,该案终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房产处理协议和欠条签订时存在胁迫及乘人之危情形,应当撤销,唐一达需要返还唐时达已经支付的160万元。
房产官司的再审也在唐一达的申请下再次启动。2023年8月31日,西城区法院判决,两人借名买房合同关系成立,但因唐时达通过不诚信行为取得北京户口,因此认定二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撤销了原判决。
唐时达不服,继续上诉。2024年6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纠正了对借名买房合同效力的认定,认为借名买房合同成立,但是唐时达户口被注销,不具备北京买房条件,也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的条件,因此依旧维持原判。
在法院的调解下,兄弟二人达成协议,房产由唐时达处理,支付唐一达50万元现金,而唐一达无需返还此前的160万元。也就是说,唐一达在这处房产中一共拿到了210万元。
庭后,唐一达发给唐时达一份他早已准备好的书面发言,“今天协议已签,这个事儿了了之后,咱们可能就永不见面,再无交集了。”
北京户口被注销后,唐时达的湘潭大学学士、硕士学位、南开大学博士学历及学位先后被撤销,他失去了走出城步县后获得的一切社会身份。
尽管唐时达依旧在为恢复学历而状告湘潭大学,然而在2023年11月学历案件的重审二审中,湘潭中院认为,此事“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地区以及多个部门,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如果撤销并责令重作,处理结果仍与原行政行为一致,会导致新一轮行政复议或诉讼,浪费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但重审二审后,唐时达再次诉诸法律,发起新一轮“学历”诉讼。
不同版本的“人生叙事”
2026年8月18日,“学历官司”开庭这天,唐一达想了想还是来了,这是他第一次出庭。
在这之前的几天里,兄弟俩的事情经由媒体报道,引起巨大争议。8年官司,纸面上是证据、法条、判决;纸面之下,是母子三人对人生叙事的争夺。
哥哥唐时达的讲述是,“不存在所谓的潘涛和潘峰”,他和弟弟唐一达是双胞胎,母亲怀孕时,和父亲闹离婚,孩子生下来,母亲一个人无法养两个小孩,他被辗转至亲戚家中长大,先是被送到二姨家,随二姨父姓,读小学时,他在大姨家住。
在二姨家过得不开心,“大家都开玩笑,你不是亲生的”,因此,他的心理受到创伤。
在唐时达的记忆里,二姨家在大山里的大桥头村,生父家在木瓜村,每次去二姨家,都要坐车六七个小时,再翻山越岭,走三四个小时的路。他直到初中才回到生母肖体菊身边,在城步一中读书。
而弟弟唐一达初中就去了武冈读书,在武冈一直读到高中,两个人没有生活在一起。2001年,他考上了湘潭大学,2002年,唐一达也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直到在北京,两个人才生活在一起。
但唐一达的回忆完全不一样,他说,他才是那个被寄养在二姨家的孩子,从小在大山里长大。
他那时只知道,勒姨(小姨)家有一个表哥,叫潘涛,他叫他“涛涛”。上小学时,他和潘涛都是借住在亲戚家,“一直到四五年级,都是这家住一下,那家住一下。”
相比于潘涛,他算是山里的小孩,在外面被别人欺负,“那时候哥哥有一种优越感,他也不会护着我。”
小学四年级的一天,在大姨家,他被当众宣布,自己不是二姨家的孩子,而是勒姨的孩子,“我又一次被退回去了。”他提到自己第一次“被退回去”,是刚出生时,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他先是被送到别的村里一户人家,那家年轻的夫妇没有养孩子的经验,“我被养得很差”,被退回了亲生父母家。
身世揭开后,他和亲生母亲、哥哥一起生活,表哥成了亲哥,但兄弟二人的关系不咸不淡,他还是叫哥哥“涛涛”,还是称呼母亲勒姨。
后来,他读书好,凭借好成绩,他在家里获得了更多的关照,勒姨也很少让他去帮忙干活,反而是涛涛,经常被叫去帮助母亲照顾店里。但唐一达觉得,涛涛学习也很用功,只是没有找到窍门。
唐一达提到,进入大学的唐时达给他写过信,除了跟他说大学里的新鲜事情,还鼓励他好好上学,哥哥的信里也曾表达对弟弟的感谢,“很感激你,让我来到这里,这些本来是你的同学。”他回复哥哥,“这都是你的财喜(运气),谁让老天让我们生长在一个家庭。”
在母亲肖体菊的记忆里,她一直对这个小儿子百依百顺,“就房子这一次,我没有依着他,他就做得这么过分”,说着,她号啕大哭。
肖体菊记得,1992年唐一达读初中之后,就跟着她一起生活,唐一达习惯晚上学习到10点半左右,再吃一顿夜宵,而她无论工作到多晚,都会想办法做一顿让儿子满意的夜宵。
开建材店,一个人起早贪黑忙店里,也要抽出时间照顾儿子的生活,后来儿子因为和同学起了争执,伤到同学,也是她承受着压力和责难,替儿子处理后果。
“升米恩、斗米仇,我对你是何等地好啊。”肖体菊说,她想不通,儿子为何这样报复她。
唐一达始终认为,他输掉的房产官司和200万元欠款的官司,是因为“母亲作了假证”,在庭上,母亲说他占房,说他威胁、勒索唐时达;在一次庭审中,肖体菊提交了书面材料,指控唐一达威胁、勒索的同时,声明母子二人断绝关系,取消唐一达的继承权。
唐一达认为,自己只是为了拿到应得的钱,面对的结果却是分崩离析的亲情。他也感到痛苦,试图分析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
最终,他认为是强势的生母想要控制一切的欲念,把他和哥哥拖入了泥潭——就连当初“冒名顶替”的想法,也是生母提出的。
没有人是赢家。
唐时达在30多岁到40出头的最好年华,失去了曾引以为傲的一切。他说,他兢兢业业求学,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而现在,学历、北京户口、工作,他通过读书得来的一切都已失去,“现在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唐时达想问弟弟,“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了?”
而唐一达在200万元欠款的官司败诉后,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认为,家事也影响到了他的升迁,导致仕途无望。
2026年8月18日,兄弟俩再次在法庭对峙。“在日常生活中,家人是不是称呼你涛涛?”在第三人发问时,唐一达向原告席上的唐时达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希望哥哥承认自己是潘涛。
“与案件无关。”唐时达回绝。

2018年1月14日,兄弟二人签订房产处理协议时,唐时达写了欠条。

唐时达的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12版)
兄弟两人再一次在法庭上相见。
2026年8月18日,湘潭大学撤销哥哥唐时达学历决定的行政诉讼案第10次审理。弟弟唐一达作为第三人参加。
举报者是弟弟唐一达。他说,2001年,他放弃这个不理想的录取结果准备复读时,母亲肖体菊提出让哥哥代替他入学。
这场举报引发了持续8年的“学历”官司。2018年,湘潭大学认定唐时达冒名顶替,撤销了他的本科学历,唐时达否认冒名,起诉了湘潭大学。也因为这个官司,2019年,唐时达的北京户口被注销,2020年,硕博学位也被撤销,之后失去工作。他说自己“失去了一切”。
10月26日,唐时达告诉记者,主审法官告诉他,经湖南省高院批准,此案审理延期三个月。
而一切的起因,是北京市西城区那套94平方米的房子,母子三人因房款分割僵持不下。2017年,哥哥唐时达以借名买房的名义起诉唐一达归还房子,获得了法院支持。
8年间,围绕房产、钱、户口、学历,两兄弟几十次对簿公堂,亲情早已破裂。在亲情之外,私人纠纷与社会公共利益交织。湘潭中院认为,“案件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及多个部门,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如果撤销并责令重作,处理结果仍与原行政行为一致,会导致新一轮行政复议或诉讼,浪费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8月18日,湘潭市岳塘区法院门口。 图片/受访者供图
“贡献”
2017年,母子三人坐在一张桌上,商量怎么分房钱,首付、房贷、利息、出资比……演算纸写了一张又一张,始终没找到一个三人都同意的分法。
在外人眼中,从湘西南边陲的小城,到北京扎根,这个家庭曾经完成了一次向上的跃迁。
跃迁的助力在这个家庭积蓄了多年。2001年,哥哥唐时达进入湘潭大学读完本硕,后又考上南开大学的博士,之后到北京工作,2016年从北大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2年,弟弟唐一达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后在清华大学读完研究生,进入中央国家机关工作。
做生意的母亲则踩中了时代的风口。1995年,肖体菊关掉裁缝铺,转做建材生意。两三年后,赶上住房商品化,房地产市场狂飙突进,建材店生意好,肖体菊脑子活泛,人也能干,在之后十几年的时间里,为这个家庭积累了丰厚的资本。
2012年年底,两个儿子都在北京安定下来,开始考虑未来的生活。哥哥唐时达决定买房,他跟着中介踩了不少盘,唐一达有空时也跟着一起去看房。
当时恰逢房价上涨,一套近百平方米的房子没隔多久就能差出几万块钱。但在母亲看来,“兄弟俩很和睦,二人的事情都是商量着办。”在那段日子里,哥哥唐时达一直住在唐一达的出租屋里,两人挤在一张床上睡觉。
2013年1月,在兄弟俩选定房子后,远在湖南邵阳城步县的母亲肖体菊就打来首付款,外加中介费等,共计120多万元。兄弟俩搬进了新房,房子落在有北京户口的唐一达名下,月供大多由唐时达支付。
2013年6月,唐时达也拿到北京户口,他又向母亲借了100多万元,在朝阳区买了一套一居室,落在自己名下,唐时达把这套房子租出去,租金拿来填月供。而他依旧和弟弟住在西城的房子里。
两年后,60岁的肖体菊把店盘出去,退休到北京投奔儿子,也住了进来。
矛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没有一个人能说得清确切的时间点。母子三人有各自的版本。
母亲和唐时达的说法是,唐一达结婚后,他们夫妻俩想要独占这套房子,就开始说房子是他的,遭到母亲和哥哥的反对。
唐一达的版本则是,母亲来北京不久后,他感觉母亲和哥哥的女友相处不好,提出给母亲租房子,或者再在同一个小区重新买一套房,让母亲单独住,“这样两兄弟一人一套,你一碗水也端平”,被母亲误解成他想要占房。
芥蒂埋下了,相处也有裂痕。唐一达的女儿出生没有告诉母亲,2016年年底兄弟俩都没有和母亲一起过春节。唐一达认为,这件事让母亲有了“危机感”,于是她提出卖房,想要通过掌控家里的经济大权,实现对整个家庭的控制。
分房款这件事渐渐被摆到了明面儿上。2017年2月的一天,吃完晚饭,母亲最先开口谈分钱。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算盘,计算着自己对这个房子、对家庭的贡献。
母亲提出,卖房的钱减掉她出的首付,还完贷款,增值的部分三个人均分,每人能分得120万元。
唐时达认为,这两套房子原本就是他的,买房的主意也出自他,首付款是他和母亲借的,房贷也是他在还,他是主要的付出者。他算了一笔账,自己当时一个月挣两万块,每个月还完两套房子的月供,手里就剩下三四千,“唐一达什么都不用管。”
但唐一达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应该分到更多。对唐一达来说,他的贡献和牺牲没有被看到,比如买房时用了他的户口,当时正赶上单位清理集体户,女儿的户口只能随他落到西城的房子上,“这导致我女儿没法去一个更好的学区”;也是他先来了北京,才让这个家庭有了在北京买房的资格;“另外,还有涛涛(家里对哥哥唐时达的称呼)读书的事。”
一些隐秘的心事没法拿到台面上说。
“既然说不清,那就让法院断一断,这个房子是谁的。”僵持之下,2017年2月,唐时达提起了借名买房的法律诉讼,要求唐一达将房产返还。
反复与拉扯
2017年12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借名买房事实成立,唐一达败诉,需要办理转过户手续。
“不服气。”收到判决书的那天,唐一达给一位亲戚发去信息。他认为,在老家亲戚眼里,母亲拥有“最终解释权”,他“占房”的坏名声,恐怕早已深入人心,作为家里有出息的孩子,他不想得到这样的社会评价。
唐一达决定报复。他和这位亲戚说会继续上诉,如果最终的结果仍旧是他输,他会“打掉涛涛的北京户口,让涛涛过户不成。”唐一达想借亲戚的口告知母亲和唐时达,希望他们撤诉。
但母亲得知消息,给他发来短信,“这次我绝对不会让步”,并表示,她的手中也有唐一达的把柄。母子俩隔空宣战。
“我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可以放手去办了。”唐一达短信回复。
2017年12月29日,唐一达寄出了多封举报信,其中一封寄到湘潭大学,这也是他此前提到的“涛涛读书的事”,其他的寄往湖南各级公安机关。
举报材料称,是他考上的湘潭大学,但实际读书的是哥哥潘涛。
唐一达称,他原是湖南邵阳武冈市邓元泰镇木瓜村潘家的孩子,1983年10月16日出生后,被抱养到城步县丹口镇丹口村的二姨家寄养。亲生家庭和抱养家庭都给他申报了户口。在亲生家庭报的户口中,他叫潘峰,有一个大他一岁的哥哥潘涛;而在抱养家庭报的户口中,他叫唐时达。
2001年,他用抱养家庭户口在城步一中参加高考,考取湘潭大学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但未报到入学。亲哥哥潘涛取得他的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冒用他的名字“唐时达”入读湘潭大学。
自此以后,哥哥潘涛就成了唐时达,这个名字一直使用至今,但家里人仍习惯性地叫哥哥“涛涛”;弟弟则用潘峰的户口改名为唐一达,使用至今。
接到举报后的湘潭大学,到城步县开展了实地走访调查。
湘潭大学提交给法院的一份证据显示,2018年1月12日,哥哥唐时达也主动到湘潭大学汇报高考冒名入学的详细情况。这份材料称,冒名顶替的想法是弟弟主动提出,且弟弟全程陪同、亲自操作入学所需的各个流程,这才使得报名没有遇到任何问题。
但在法庭质证环节,唐时达否认了这份证据,称这份材料没有签名落款,是编造的。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唐时达也持这一观点。
事件中的另一方——母亲肖体菊也在行动。唐一达称,看到湘潭大学动了真格,母亲感到害怕,连续给他打电话、发短信求和,请他回城步县好好商量。在短信中,母亲说,“现在事情两人要共同对待,打虎亲兄弟,请你一定回心转意,等于是我求你……以后家庭的问题慢慢修复,请你不要这样了。”
母子三人又一次坐到一张桌上,在亲戚们的见证和斡旋下,重新商量房款的分配。2018年1月14日,他们达成了纸面上的一致,签下三份协议。
一份是房产处理协议,约定经家庭共同商议,将房产作价900万元,扣除现有房贷余额180万元,净值720万元,房产由唐时达处理,向唐一达支付360万元。其中160万元为现金支付,剩余的200万元在6个月内支付。第二份是上述200万元的欠条。第三份是唐一达签的保证书,承诺回京后去法院撤诉。
尽管没有落到纸面上,但要求唐一达撤回举报是这次谈判的前提。
但是,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唐一达没有收到欠条上的200万元,于是也没有撤回举报。
2018年6月,得知湘潭大学仍在调查后,母亲发来短信,告诉唐一达“要么把事态平息,要么就是去坐牢”,在短信中,母亲说已经掌握唐一达敲诈勒索的证据。
2018年8月,唐一达拿着那张200万元的欠条,起诉唐时达还钱。
唐时达接着发起反诉,称当初签订协议是受到威胁勒索,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经过7个多月的调查,2018年8月23日,湘潭大学认定唐时达学历被他人冒用,撤销其名下本科学历证书,注销学信网上相关学历信息。
依据包括当地村委会、唐家堂兄、毕业高中城步一中出具的证明,潘涛的户籍信息等,以及湘潭大学纪委从湖南省考试院调出的唐一达、唐时达、潘涛的高考信息,城步一中成绩册和学籍注册表,原高中班主任的指认和证言等。还有当地公安对唐一达及其生父、堂兄、高中班主任的调查笔录。
2019年1月30日,武冈市公安局“关于唐时达虚假户口信息的情况通报函”中提到的家庭情况与唐一达在举报材料中所述基本一致。关于冒名顶替部分,该通报函描述经过为,2001年,潘涛、唐时达(潘峰)同时在城步县参加高考,唐时达(潘峰)考取了湘潭大学,潘涛未考取任何大学。因唐时达(潘峰)对被湘大录取不满意,经其母提议,唐时达(潘峰)本人同意,由其兄潘涛使用唐时达户口信息和录取通知书到湘潭大学就读。
官司的泥潭
“冒名顶替这件事是唐一达捏造的,是诬告。”这是哥哥唐时达一直以来的主张。2018年9月17日,唐时达起诉湘潭大学,要求撤销这个学历处理决定。
在这场试图恢复学历的诉讼中,唐时达主张的是程序的正当性和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在程序上,唐时达认为湘潭大学作出撤销决定的程序违法,没有送达决定书,没有给他充足的申辩期,没有告知权利救济途径。
在证据上,唐时达称,潘涛的户口原本已在2012年注销,2017年被非法启用,启用该户口的民警已经受到处分,“这是一个被非法启用的虚假户口。”以及,根据三人的户口登记表、高考报名登记表等,同一时间三人在不同学校读书,有各自独立的受教育经历,“我不可能一人分身两个人去上学。”
“学历官司”一打就是8年,经历了9次审理。2022年至2023年,在“学历官司”的重审一审、二审中,法院认为,湘潭大学撤销决定的行政行为存在程序违法,但唐时达冒名顶替入学属实,湘潭大学作出的处理结论正确,因此不撤销该行政行为。
“学历官司”的同时,唐一达还对唐时达发起了新的进攻,200万元欠款、户口、房产。这四场官司之间,相互有关联,也互为依凭。
唐时达被撤销学历后,唐一达以此为依据,继续向湖南邵阳和北京的公安部门举报唐时达冒用户口的问题。
2019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对唐时达作出《注销北京市户口登记决定书》,认定唐时达的北京户口系弄虚作假、非法办理取得,其真实户口姓名为潘涛,登记在湖南省武冈市。
北京市公安局依据的是弟弟唐一达的举报、武冈市公安局“关于唐时达虚假户口信息的情况通报函”、湘潭大学的撤销其学历的决定,以及雨湖区法院的一审判决。
唐时达对被撤销北京户口的决定不服,接连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
另一边,200万元欠款官司也依然缠斗。2019年5月,该案终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房产处理协议和欠条签订时存在胁迫及乘人之危情形,应当撤销,唐一达需要返还唐时达已经支付的160万元。
房产官司的再审也在唐一达的申请下再次启动。2023年8月31日,西城区法院判决,两人借名买房合同关系成立,但因唐时达通过不诚信行为取得北京户口,因此认定二人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撤销了原判决。
唐时达不服,继续上诉。2024年6月19日,北京市二中院终审纠正了对借名买房合同效力的认定,认为借名买房合同成立,但是唐时达户口被注销,不具备北京买房条件,也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的条件,因此依旧维持原判。
在法院的调解下,兄弟二人达成协议,房产由唐时达处理,支付唐一达50万元现金,而唐一达无需返还此前的160万元。也就是说,唐一达在这处房产中一共拿到了210万元。
庭后,唐一达发给唐时达一份他早已准备好的书面发言,“今天协议已签,这个事儿了了之后,咱们可能就永不见面,再无交集了。”
北京户口被注销后,唐时达的湘潭大学学士、硕士学位、南开大学博士学历及学位先后被撤销,他失去了走出城步县后获得的一切社会身份。
尽管唐时达依旧在为恢复学历而状告湘潭大学,然而在2023年11月学历案件的重审二审中,湘潭中院认为,此事“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地区以及多个部门,具有重大的社会影响”。如果撤销并责令重作,处理结果仍与原行政行为一致,会导致新一轮行政复议或诉讼,浪费有限的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但重审二审后,唐时达再次诉诸法律,发起新一轮“学历”诉讼。
不同版本的“人生叙事”
2026年8月18日,“学历官司”开庭这天,唐一达想了想还是来了,这是他第一次出庭。
在这之前的几天里,兄弟俩的事情经由媒体报道,引起巨大争议。8年官司,纸面上是证据、法条、判决;纸面之下,是母子三人对人生叙事的争夺。
哥哥唐时达的讲述是,“不存在所谓的潘涛和潘峰”,他和弟弟唐一达是双胞胎,母亲怀孕时,和父亲闹离婚,孩子生下来,母亲一个人无法养两个小孩,他被辗转至亲戚家中长大,先是被送到二姨家,随二姨父姓,读小学时,他在大姨家住。
在二姨家过得不开心,“大家都开玩笑,你不是亲生的”,因此,他的心理受到创伤。
在唐时达的记忆里,二姨家在大山里的大桥头村,生父家在木瓜村,每次去二姨家,都要坐车六七个小时,再翻山越岭,走三四个小时的路。他直到初中才回到生母肖体菊身边,在城步一中读书。
而弟弟唐一达初中就去了武冈读书,在武冈一直读到高中,两个人没有生活在一起。2001年,他考上了湘潭大学,2002年,唐一达也考上中国人民大学,直到在北京,两个人才生活在一起。
但唐一达的回忆完全不一样,他说,他才是那个被寄养在二姨家的孩子,从小在大山里长大。
他那时只知道,勒姨(小姨)家有一个表哥,叫潘涛,他叫他“涛涛”。上小学时,他和潘涛都是借住在亲戚家,“一直到四五年级,都是这家住一下,那家住一下。”
相比于潘涛,他算是山里的小孩,在外面被别人欺负,“那时候哥哥有一种优越感,他也不会护着我。”
小学四年级的一天,在大姨家,他被当众宣布,自己不是二姨家的孩子,而是勒姨的孩子,“我又一次被退回去了。”他提到自己第一次“被退回去”,是刚出生时,因为计划生育政策,他先是被送到别的村里一户人家,那家年轻的夫妇没有养孩子的经验,“我被养得很差”,被退回了亲生父母家。
身世揭开后,他和亲生母亲、哥哥一起生活,表哥成了亲哥,但兄弟二人的关系不咸不淡,他还是叫哥哥“涛涛”,还是称呼母亲勒姨。
后来,他读书好,凭借好成绩,他在家里获得了更多的关照,勒姨也很少让他去帮忙干活,反而是涛涛,经常被叫去帮助母亲照顾店里。但唐一达觉得,涛涛学习也很用功,只是没有找到窍门。
唐一达提到,进入大学的唐时达给他写过信,除了跟他说大学里的新鲜事情,还鼓励他好好上学,哥哥的信里也曾表达对弟弟的感谢,“很感激你,让我来到这里,这些本来是你的同学。”他回复哥哥,“这都是你的财喜(运气),谁让老天让我们生长在一个家庭。”
在母亲肖体菊的记忆里,她一直对这个小儿子百依百顺,“就房子这一次,我没有依着他,他就做得这么过分”,说着,她号啕大哭。
肖体菊记得,1992年唐一达读初中之后,就跟着她一起生活,唐一达习惯晚上学习到10点半左右,再吃一顿夜宵,而她无论工作到多晚,都会想办法做一顿让儿子满意的夜宵。
开建材店,一个人起早贪黑忙店里,也要抽出时间照顾儿子的生活,后来儿子因为和同学起了争执,伤到同学,也是她承受着压力和责难,替儿子处理后果。
“升米恩、斗米仇,我对你是何等地好啊。”肖体菊说,她想不通,儿子为何这样报复她。
唐一达始终认为,他输掉的房产官司和200万元欠款的官司,是因为“母亲作了假证”,在庭上,母亲说他占房,说他威胁、勒索唐时达;在一次庭审中,肖体菊提交了书面材料,指控唐一达威胁、勒索的同时,声明母子二人断绝关系,取消唐一达的继承权。
唐一达认为,自己只是为了拿到应得的钱,面对的结果却是分崩离析的亲情。他也感到痛苦,试图分析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
最终,他认为是强势的生母想要控制一切的欲念,把他和哥哥拖入了泥潭——就连当初“冒名顶替”的想法,也是生母提出的。
没有人是赢家。
唐时达在30多岁到40出头的最好年华,失去了曾引以为傲的一切。他说,他兢兢业业求学,从本科到硕士再到博士,而现在,学历、北京户口、工作,他通过读书得来的一切都已失去,“现在可以说是一无所有。”
唐时达想问弟弟,“你到底为什么这么对我,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了?”
而唐一达在200万元欠款的官司败诉后,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他认为,家事也影响到了他的升迁,导致仕途无望。
2026年8月18日,兄弟俩再次在法庭对峙。“在日常生活中,家人是不是称呼你涛涛?”在第三人发问时,唐一达向原告席上的唐时达抛出这样一个问题,希望哥哥承认自己是潘涛。
“与案件无关。”唐时达回绝。

2018年1月14日,兄弟二人签订房产处理协议时,唐时达写了欠条。

唐时达的湘潭大学录取通知书。
(本文摘自新京报第A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