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海:打击微商诈骗 保证电商市场健康发展

2016-03-07 09:03 长城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 北方网 长城网全国两会3月6日讯 (记者 赵晓慧)随着无线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移动智能系统功能日趋强大,微商作为全新的商业模式也应运而生,其独特优势带来了无限商机,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在微商火爆的背后却隐藏着诸多隐患,出现了严侵害用户权益的不良现象。面对微商发展中的问题,住冀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委员、精英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翟志海建议有关部门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保证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微商发展主要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包括欺诈现象络绎不绝、易沦为传销陷阱、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流通渠道等。”翟志海在建议中称,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是因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另一方面是因为微商平台提供方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才让部分违法商家有了可趁之机。

对此,翟志海建议通过对微商征税、健全与微商相关法律法规、严查微商企业类传销等措施,对微商诈骗、微商传销等问题进行治理。

“统一全国微商税负,要求所有在微商平台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取得合法经营手续,办理税务登记,照章纳税。”翟志海称,此举有利于减少偷税漏税,利于彻查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并有效防止不法商家的诈骗行为。

“针对微商特点,出台微商从业者管理办法,明确在微商经营过程中平台运营方、商品提供方及微商代理人各自的法律责任;要求微商平台运营方升级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对微商行为进行监管,制止并惩处违规商业行为,对通过其平台进行的宣传和出售的商品负责,出台微商退换货政策,保证消费者利益。”翟志海同时表示,针对微商流动性大、涉案后取证难的问题,要求微商平台运营方对所有商家实名认证,并定期向国家机关提供商家交易情况备查。

此外,翟志海还针对现在微商企业的分销模式,建议国家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凡是商家行为有传销趋向的,均应要求其立即停业整顿;凡是带有传销性质触犯法律的,一律严惩。”

责任编辑:冯强(QN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