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明委员 :农民工市民化 “十有”破解“三难”

2016-03-11 15:24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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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杨志明表示,“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新型城镇化要促进农民工市民化。我国农民工正从新型劳动大军成长为产业工人的主体(2015年达2.77亿人),规模之大、流动之大、贡献之大、潜力之大,在世界范围前所未有。

农民工市民化要克服“三难”:一是缺少技能,稳定就业难。当前,农民工受过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人数约占1/3,缺乏技能的农民工往往成为城市过客。二是改善住宿条件和大城市落户难。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大多居住在地下室、工棚、集体宿舍或者城郊小产权房等陋屋。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解决“一低一多”问题难。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比例较低,劳动争议案件较多。

按照五大发展新理念,“十三五”期间我国农民工市民化要努力推动“十有”:一是进城有工作,加强对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的支持。即使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家庭服务业仍然逆势上行,年均增长百万人。二是上岗有培训。到2020年,使每位农民工都能有1次以上政府提供补贴的技能培训,基本消除新成长劳动力无技能上岗。三是劳动有合同。四是报酬有保障。五是参保有办法,保障他们“不管到哪儿干,养老保险接着算”。六是子女有教育。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高考的实施办法。七是住宿有改善。推进以满足农民工为主的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把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八是维权有渠道。九是生活有文化。推动农民工居住点能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十是发展有目标。农民工市民化要实现两个基本转变:一是从普工到技工的转变,有条件的还可以向技师、高级技师发展,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型产业工人;二是从农村居民向新市民转变,促进在城镇落户和未落户的实施居住证制度。

责任编辑:巢晶(QN0034)  作者:龙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