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最高检立案侦查41省部以上干部

2016-03-13 14:3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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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曹建明上午作最高检工作报告 2015年对周永康、蒋洁敏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

立案侦查41省部以上干部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工作报告 摄/记者 付丁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洪鹏  实习生 孙滢 刘星宇)今天(13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报告摘录】

2015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解读 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最高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表示,最高检去年的工作,据我个人观察,可以用4个词来概括:一个是于法有据,二是于使有效,三是于人有情,四是于变有道。

于法有据是指我们履行批捕、起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职能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职权,忠实履行我们的法律监督职责;于使有效是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主动服务非公经济,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我们出台了一些意见,强化了大局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于人有情是指我们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断地传递检察温度,向特殊群体,比如未成年人、残疾人、被特赦的人,给予特殊的关怀。

于变有道的变是指改革,指我们的司法改革,检察改革是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尊重诉讼规律,尊重司法规律,尊重法律规定,确保稳定的改革。

今年的报告比去年多一些,一万一千多字,主要是多了一些新内容,特别是检察机关出台了十八条意见,这个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非公经济发展既是严肃的经济问题,也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所以我们的新举措多。

【报告摘录】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案件4490件,同比上升22.5%;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4568人,同比上升13%,其中原厅局级以上769人。依法对令计划、苏荣、白恩培、朱明国、周本顺、杨栋梁、何家成等41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立案侦查,对周永康、蒋洁敏、李崇禧、李东生、申维辰等22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查办受贿犯罪13210人,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围猎”干部等行贿犯罪8217人。依法办理南充拉票贿选案,对涉嫌犯罪的33人追究刑事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3040人。

解读 查办省部级以上干部人数大幅增长 

王松苗表示,去年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41人,包括令计划案等。同时起诉原省部级以上干部22人,这些数字都是比较多的,2014年是28个人,2013年是8个人,去年达到大幅的增长。

这些案件需要付出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后面的汗水只有我们检察人员自己知道。一方面是打老虎,另一方面还要打苍蝇。

【报告摘录】

去年全国检察机关着力完善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的常态化机制。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

解读 冤假错案平反与改革举措相关联

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表示,最近几年从报道以及社会反应来看,冤假错案的平反,形成了我们法治建设过程当中的一道风景。

冤假错案的平反有几个原因造成。一个是我们司法改革成效越来越明显,司法改革的举措在实践当中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越来越突出,比如说有一些冤假错案的平反是直接与司法改革推出的一些改革举措相关联的,比如说反对刑讯逼供,比如说疑罪从无,比方说加强司法责任制等等。

另外一个就是我国的法治建设,从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全面依法治国,可以说是落地生根,全民的法律诉求,法律意识日益增强,维权意识对司法公正的要求,也与日俱增,形成一个纠正冤假错案的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过去承接下来的一些冤假错案,经过当事人,或者说是当事人的亲属长时间的上访、信访,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但是在近几年集中性地显现出来。这个也是我国法治进步的一个表征。

【报告摘录】

坚决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农扶贫资金的严重问题,部署开展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三农”领域相关职务犯罪11839人。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查办职务犯罪8699人。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合作,拓展追捕犯罪嫌疑人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自2014年10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已从34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4人,“百名红色通缉令”中的李华波等17名重大职务犯罪嫌犯落入法网。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努力切断向境外转移违法所得通道。

解读 从34个国家和地区追逃124人

王松苗表示,总书记讲“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去年我们查办了在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一共是8699人,把案件办完了以后现在老百姓特别关注的就是,不能让这些人携带钱款到国外去继续逍遥法外,所以我们加大了天网的力度,就是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我们采取了一连串遣返、缉捕外逃、引渡、没收违法所得这些程序,开展了国际追逃追赃行动,目前我们从34个国家和地区追逃了124个人,追逃工作充满了艰辛。

例如李华波案,李华波是江西鄱阳县财政局的一个部长,贪污公款9400多万,但是2011年他把其中的2700多万转移到境外以后,携带家人逃跑到新加坡。检察院侦查以后,由于中国和新加坡没有双边引渡和司法协助的条约,我们就利用中国东盟总检察长会议这个机制平台,和新加坡三任检察长加强沟通,最后达成一致,给他判最低的刑罚,然后中国抓紧把他带回来,2015年5月9号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李华波终于被引渡回国。

【报告摘录】

促进规范金融秩序。突出惩治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2970人,依法办理“e租宝”非法集资案等重大案件。

密切关注经济领域犯罪新动向,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犯罪,促进形成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突出打击金融证券保险领域犯罪,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解读 金融产品应注重风险防控机制

北京市博盟律师事务所的侯安春律师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其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诚信机制与监管规则。本案提示了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提示投资者要有风险意识,做好合理的资产配置规划,不要把P2P当成唯一的理财手段,更不要轻信平台许诺的高收益。金融机构在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时,应注重风险防控机制的建立与健全,司法机关要加强对新型金融产品和业务的法律性质研判。

【报告摘录】

扎实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执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四项改革试点。会同中央政法委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分类指导。全国已有670个检察院纳入改革试点,上海、吉林、湖北、海南、青海5省市已全面推开。

解读

司改体系化推进应协同

侯安春表示,检察人员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行政化、属地化、单一化等问题,究其根源在于没有真正落实“分类管理”,从而导致检察官角色定位不清、司法属性弱化。

全国政协委员汤维建表示,现在要注意的问题,一个就是司法的改革体系化推进,要注意司法责任制和司法保障制应该匹配,应该协同负责,同步推进,防止过分地强调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有所忽略,这个就会产生两个极端的问题。

比如一味强调司法责任制,不谈司法保障制,肯定会产生人员流失的现象,这是难免的,你换位思考也是这样,没有任何保障,工资两三千块钱一个月,还担这么大责任,人身安全还没有保障,这样谁愿意干这个事儿,有的人已经经过长期的培训训练,他已经掌握到非常深刻的法律知识经验了,所以这个宝贵的人才要珍惜,从而通过制度留人,通过事业留人。

司法保障不能庸俗化,不能仅仅靠提高工资待遇,应该更多地强调无形的方面,比如说晋升的渠道,另外司法的岗位上要有换岗,比如说他们职业的尊崇感,人们都向往当法官,不断地使自己取得进步,法学的知识各方面都有所长进,不能像以前一样办案,反正有领导把关,就不动脑筋,进步就很慢。所以这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不可偏废其一。

本版文/记者 李洪鹏  实习生 孙滢 刘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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