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三周年 "十一"黄金周为何多地仍现低价团乱象?(3)

2016-10-09 09:15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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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旅游法实施三周年,“十一”黄金周为何多地仍现低价团乱象?

10月5日清晨,在北京地铁菜市口站F口附近,各种接客的面包车排成长队(手机拍摄)。我国2013年10月实施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三年来,尤其是节假日期间,各地纷纷重拳出击整顿低价揽客等旅游乱象。但是,“十一”黄金周期间,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赴北京、福建、江西等多地旅游景点调查发现,仍有不少人打着各种幌子暗度陈仓,继续经营不合理低价团、变相强迫游客购物。 新华社记者周科摄

旅游业要走出粗放型发展模式

中国旅游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刘思敏表示,旅游法实施已满三年,零负团费模式有所收敛,但多地仍有死灰复燃的迹象。“如果不能消除不合理低价团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任何整治活动最终都难免治标不治本。”

记者参加长城一日游时的焦姓导游直言:“我带你们一天,老板只给100块钱,游客不买东西,我哪有钱赚?”张楷坦言,当前许多旅游产品的定价采用的是竞标模式,由旅行社设计产品,然后各个导游报价,有时极力压低价格竞争接团。“这是旅游市场恶性竞争的结果。”

“目前我国的旅游业还未走出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旅行社之间的竞争不是靠成本和质量,而是通过削价竞争来抢夺市场和吸引消费者。”江西财经大学生态文明与现代中国研究中心旅游所所长曹国新指出,一方面,当前许多地方的旅游产品同质化严重,同样的产品和服务,旅行社只能靠价格来吸引更多的游客;另一方面,我国的消费市场也没有完全成熟,尤其是一些年纪大的游客主要考虑价格,而不注重旅游品质,成为低价团的主要目标客户。

刘思敏认为,旅游业若要健康发展,需要三管齐下。

首先,企业要顺应市场做好产品结构调整升级。旅行社要明确行业定位,准确细分市场,为不同层次、不同等级、不同需求的游客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其次,政府要做好行业监管和规范。旅游、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根据价格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的产品、价格等加强监管,并加大对大型购物场所的监控,规范其服务行为;第三,游客需要转变消费观念,不仅仅比价格,更要比质量,从需求端倒逼、促进旅游市场健康竞争与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魏超(QN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