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部署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国信息消费规模预计达到6万亿元。
信息消费指的是以信息产品、信息服务和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型业态为内容与模式的消费活动,既包括纯信息产品及服务的消费,也包括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工农商产品与服务的消费。《意见》指出,信息消费已成为当前创新最活跃、增长最迅猛、辐射最广泛的经济领域之一,对拉动内需、促进就业和引领产业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
《意见》聚焦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类及新型信息产品消费等重点领域,提出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信息消费升级。一是提高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大力发展高端智能终端,增加信息产品有效供给。二是扩大信息消费覆盖面,力争2020年启动5G商用。三是优化信息消费发展环境,提高信息消费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