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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当不成公务员,公务员失信呢?

2018-07-09 11:40 人民网

来源标题:失信当不成公务员,公务员失信呢?

失信当不成公务员,公务员失信呢?

背景: 近期,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公布了多个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涉及婚姻登记、慈善捐赠、家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严重失信者,除了被限制乘坐高铁、飞机外,还被限制招录 ( 聘 ) 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中国青年报发表王石川的观点:失信者无法报考公务员,公务员失信后该如何?毋庸讳言,公务员老赖并不少见,有的公务员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仍然拒不履行义务,让法院极为头疼。原因是他们有地位,有身份,有权力,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来阻挠案件执行。失信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有没有“身份”,一旦失信都难逃惩戒,才能塑造公民对诚信的信任和信仰。媒体还报道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80后主任科员参加工作不久后就开始受贿,数额高达300多万元,并且贪污33万元,还堂而皇之地重婚。重婚不是简单的失信,是一种犯罪行为,足以说明一些公务员视法律为儿戏。公务员法要求公务员具有良好品行,严禁公务员“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务员严重失信,自然须被问责。当前,一些地方正在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评价机制。公务员不同于一般公民,对他们提出高要求,不是吹毛求疵,而是更好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前提。

小蒋随想:公职人员失信的严重后果是,可能令一级管理部门丧失公信力。这已不是私德的问题,而是影响行政能力建设的问题。比如,有的干部曾经打白条大吃大喝,然后拍屁股走人,新官又不理旧账,活生生把饭馆吃垮。还有,某些行政者搞工程,政绩是得到了,却长期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被后者告上法院,既不出庭应诉,被判付工程款也不执行。地方法院对“单位式”耍赖,似乎无可奈何——都是兄弟单位,不好撕破脸皮,搞不好,还有行政向司法“打招呼”。百姓明明有理,民告官却不易,此类事情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无论是各级政府和行政部门,还是公职人员个人都应做好表率。否则,如何服众并率人?对公职人员失信或公姓单位耍赖,更当从严惩处,以儆效尤。这是全面从严治党、整顿吏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给社会带来积极示范。信用问题,本质上是人品问题。学做事必须先学做人,如果这个根子不正,做事好不到哪里去。强调守信,惩处失信,更要从学校教育做起。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作者: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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