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8月28日电(记者 韩朝阳)郝金木,1953年7月生,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县会盟镇人。1971年,郝金木进入洛阳市公安局工作,生前系洛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侦查员。
1977年11月28日夜,洛阳轴承厂武装部发生重大盗窃案件,被盗五六式冲锋枪两支、手榴弹11枚、子弹929发。如果不及时破案,将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按照洛阳市委和上级领导的指示,洛阳市公安局全力以赴,决心迅速破案。经过现场勘查,警方找到了嫌犯藏匿的部分弹药,并决定蹲点守候。
郝金木积极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他不顾饥饿疲劳,连续工作十余个小时,直到29日深夜,一直坚守在战斗岗位上。这时,上级传来紧急情况,称犯罪分子身带冲锋枪、手榴弹出动,去向不明。郝金木立即脱下警服,换上便装,和其他两名同志一道,奔向指定地点,堵截犯罪分子。
30日零时25分,犯罪分子进入视线后,郝金木和另外一名同志接近并包围犯罪分子。当准备实施抓捕时,犯罪分子突然拉开手榴弹的导火索。千钧一发之际,郝金木猛扑上去抱住犯罪分子,将其压倒在地。在搏斗过程中,手榴弹落地爆炸,郝金木同志头部、脸部、胸部、腿部受伤数十处,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年仅24岁。
1977年12月26日,郝金木被追授为革命烈士。1998年2月12日,中共洛阳市委追认郝金木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郝金木牺牲后,他的弟弟郝金平退伍后接了哥哥的班,继续在洛阳市公安局当刑警。“我们哥俩都喜欢打篮球,关系很好。小时候邻居家有个孤寡老人,我哥每天带我去给老人抬水,村里人提起他,没人不竖大拇指。”40余年来,每逢清明节,郝金平都带着家人去洛阳市烈士陵园为哥哥扫墓,郝金木的事迹也在子孙辈中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