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山西朱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2019-10-13 00:16 新华网

来源标题:山西朱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

新华社太原10月12日电(记者孙亮全、胡靖国)山西省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朱强等59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朱强被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朱强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达38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作案50余起,涉及14个罪名。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称霸一方,把持农村基层政权,在征地拆迁补偿中成为“村霸”;对煤炭企业负责人实施敲诈勒索或高利放贷,对煤炭生产领域形成严重破坏;充当“地下执法队”,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将朔州市艺海公馆开办成卖淫嫖娼场所;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

朱强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了巨大经济利益,给当地人民群众造成巨大的心理强制和威胁,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秩序、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法院判决,被告人朱强、乔海、张小兵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25年、25年、24年有期徒刑;刘兴兵等35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19年至3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被告人李生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其余2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4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朱强等7名被告人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责任编辑:杨承渊(QN0044)

为你推荐

加载更多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