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x

全部频道

中国> 正文

重点监管婴幼儿纺织品、学生服等4类产品 纤维制品监管新规出台

2026-01-14 00:23 国际在线

来源标题:重点监管婴幼儿纺织品、学生服等4类产品 纤维制品监管新规出台

记者13日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会获悉,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一是调整适用范围。新修订的《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适用范围从原有的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面料三类产品,扩大至所有生活用纤维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对婴幼儿纤维制品、学生服、内衣、絮用纤维制品实施重点监管,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全方位精准管控。

二是明确纤维制品禁限用原料要求。《办法》明确禁止用医用纤维性废弃物、使用过的殡葬用纤维制品等物质加工制作纤维制品。明确禁止作为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填充物、铺垫物的原料要求。明确禁止利用再加工纤维生产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明确禁止利用循环再利用化学纤维生产婴幼儿用絮用纤维制品的填充物、铺垫物,循环再利用的聚酯纤维除外。

三是严格纤维制品标识要求。《办法》规定利用循环再利用原料生产的纤维制品应当在标识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环再利用原料。规定学生服、内衣、婴幼儿纤维制品应当标注纤维成分及含量、安全类别。规定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在显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标签警示。

四是完善纤维制品相关经营主体质量义务。《办法》规定生产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有效验明原辅材料或产品的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保证其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规定销售者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并保证纤维制品质量。

五是明确监管要求。《办法》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对纤维制品质量实施以监督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纤维制品整体质量状况,发布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实施信用监管,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明确违反《办法》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推动行纪衔接。严格纤维制品监督管理工作中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一体衔接处理,强化纪律约束。

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同时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 18383—2025)。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两项新规均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黄铎作者:高杰

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千龙新闻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新出网证(京)字01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2-1-2004139 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40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180003号 京公网安备 11000002000007号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微信 腾讯微博 QQ好友 百度首页 腾讯朋友 有道云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