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村民追索“肉身坐佛” 律师:最后期限将至(图)(2)

2015-11-16 15:56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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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福建村民追索“肉身坐佛” 律师:最后期限将至(图)

大量证据证明佛像是遗失的章公祖师

法制晚报:这次来福建主要是开展哪些工作,目前有什么收获?

刘洋:之前印证荷兰收藏家所拥有佛像就是遗失的章公祖师,主要是通过福建省文物局提供的一些证据进行说明,但那是一般意义的证据。诉讼所需要的证据,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要进行完善。我们此次就是按照诉讼要求完善证据,整整做了四天,累的头昏眼花。除此之外,我们还新发现了一些证据。

至今未有司法追索海外文物成功案例

法制晚报:在中国,至今还没有司法追索海外文物的成功案例。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刘洋:我想可能有几个因素,一是与我们国家的国情有关。无论承认不承认,我们国家有一个强大的行之有效的专业组织,过去多件非法出口的文物,也都是循此途径追索成功的。二是民间还未形成这个思维习惯,在别的国家,一旦发现他国有被盗文物的下落,首先考虑报案,紧接着就是司法追索。

法制晚报:什么情况下这种文物流失才会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诉?成功率高吗?

刘洋:我一直在考虑这么一个问题:美国成功追诉文物的案例为什么很多?二战期间,欧洲一些犹太人家族丢失了很多艺术品,二战以后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艺术品市场和古玩市场。后来有犹太人通过司法追索成功后,就陆续有更多的人通过司法追索的方式获得遗失文物。

特别是美国,二战以后,外国人在美国打赢了好多个官司,追索他们在二战期间丢失的文物和艺术品。最有名的美国Menzil(马自理)诉Albertcise安德鲁士返还名画案、德国博物馆诉 Elicofon(伊兰凡)返还名画案,原告不仅打赢了官司,并且形成了美国法律的著名规则,即“请求拒绝规则”,也叫做“新发现规则”。其规则突破了原来的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从“文物丢失开始计算时效”改为“发现了文物持有人并请求其归还遭到拒绝时开始计算时效”。

持有人最好庭前返还 漫天要价不实际

法制晚报:媒体报道,荷兰收藏者提出了很高的价码,并称这是20年来他对肉身佛研究和保管所花费的费用。必须获得补偿,才考虑归还,对于这个诉求,您如何看?

刘洋:目前诉讼程序已经箭在弦上,但是我们仍然希望荷兰收藏家充分考虑诉讼对他的劣势,能够比较严肃地面对和接受这个事实。

我们希望荷兰持有人能够自己或者通过律师与我们沟通,我们甚至可以庭前和解。但原则上他必须放弃不切实际的想法,我们不承认他有索要赔偿金的权力,漫天要价是不可能的。而且权利人都是当地一些并不富裕的农民,他们也出不起那么多钱。他可以考虑友谊奉还,像法国的皮诺家族归还圆明园铜兽首一样,那他所得到的报酬不是金钱可以计算的,村民们会把他看作最好的朋友,他甚至会得到超乎想象的回报。

从当事人的角度考虑,我还是希望尽早将事情解决。但从文物诉讼的律师团负责人的角度来说,我倒是真希望这个官司能打下去,这样在中国就有可能做成一个很好的案例,为未来更多的诉讼追索提供支持。

责任编辑:张普(QN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