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流维稳
“你若不救他,他亦不要命。左右一个死,做贼亦不定。”
设立“粥厂”,是大清国收容灾民的主要方式,目的十分明确,一是“救死”,二是“防流”——防止出现流民。显然,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防流”比“救死”更为重要,“救死”的目的也是为了“防流”。
所谓“凶年多盗”,大灾之后引起大乱,征诸中国历史,因流民暴乱而导致天下大乱、乃至内战大爆发的,不计其数。因此,以开办粥厂等赈灾方式来收容灾民,防止出现流民,是早在满清入关之前就已经在主流社会取得共识的牧民要术。所谓“流民者,饥民也。与其辑之于既流之后,不若抚之于未流之先。”(清代杨景仁《筹济编》)
“丁戊奇荒”中,灾民人数之众、范围之广、时间之久,史上空前,甚至连首都北京这样的地方,赈灾的速度也赶不上灾民的增长速度,“桀骜者沿街抢夺,舍命而不悔”。
参与山西赈灾的美国传教士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说:“灾难在所有人的心中激起了邪恶的念头,民众开始惊慌不安,社会秩序陷入了混乱……一群妇女蜂拥进一位富人的家里,占领了它,在那儿生火做饭,然后又拥到另一家吃下一顿饭。男人们看到这种办法不错,便组成了五百余人的群体,一个村子一个村子地劫掠取食。”
各地虽然还未出现扯旗放炮、公然暴动的恶性事件,但是类似李提摩太所描绘的“吃大户”这样的小规模骚乱几乎天天不断, “盗匪”们甚至公然在官道上竖起大旗:“王法难犯,饥饿难当”。遍地的星星之火,虽然渺小,但一旦燎原,局势将不可想象。因此,从李鸿章到军机处,乃至皇帝、太后等中央核心,都深感“防流”的紧迫性,也因此不惜血本地加大各地的赈灾力度,全力收容控制灾民。
对于流民的危害性,李鸿章十分清楚,他说:“北省伏莽甚多,匪徒乘饥思逞,时需分投防剿。”对此,他采取了两手抓:一手抓赈济、抓抚恤,全方位、多渠道地筹粮筹款,不仅破天荒地接受外国的救助,而且还加大了“卖官鬻爵”的“捐纳”力度;另一手抓收容、抓镇压,军队进入灾区进行戒备,“分路弹压巡缉,并令地方文武严密防捕,如有奸民藉荒纠抢,持械行强者,准即严孥正法以遏乱萌。”自嘲为“裱糊匠”的李鸿章,如今又成了治安“消防队”。
为了减轻各地、尤其是京津地区的“粥厂”压力,李鸿章下令在寒冬过后,就必须给收容的灾民发放路费和粮食,遣送回乡,准备灾区的春耕播种。但是,这场大旱灾足足持续3年,耕种无望,没有饿死的灾民继续逃荒。这种一而再、再而三的“流民”风险,令大清政府的神经高度紧张。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以江南士绅为代表的地方士绅们,与政府一拍即合,开始了对民间赈灾的大幅度改革,改变了传统“义赈”坐等灾民上门的做法,而是深入灾区,试图将“防流”工作从源头做起。
官方也意识到,依靠腐败丛生的“官赈”,难以有效赈灾、更难以有效“防流”。于是,政府开始加大对民间慈善机构的扶持力度。天津著名的广仁堂,就是在“丁戊奇荒”中,由李鸿章利用官绅捐款1万元创办,此后不断拨款支持,形成了包括慈幼所、蒙养堂、力田所、工艺所、禁节所、戒烟所在内的庞大机构。
民间慈善机构的首要目的,是对当地社区进行特殊的自保。在上世纪20年代天津报纸上曾刊登一篇《灾民叹》,最为形象地反映了这点:“你若不救他,他亦不要命。左右一个死,做贼亦不定。地方扰乱,关系匪轻,到那时有饭吃的人亦不得安生。劝众位行善积德,亦算是防患未萌。”说白了,就是花钱买平安,让灾民们有饭吃,才能有效收容他们,避免对当地社会秩序造成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