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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出台

2017-08-04 01:41 中国新闻网

来源标题:《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出台

8月3日,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中国在省级层面第一部关于古茶树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将对贵州省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发挥重要作用。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贵州省古茶树保护条例》新闻发布暨古茶树保护工作座谈会3日在贵阳市花溪区久安乡古茶园举行。记者会上获悉,《条例》对贵州省的古茶树保护、管理、研究、利用等活动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条例》结合实际,从法律上给予补古茶树明确定义,构建古茶树保护工作格局;还建立机制,填补古茶树保护基础工作空白等。

《条例》还明确,禁止境外的机构或个人采集或者收购古茶树的籽粒、果实等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境外的机构和个人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对古茶树进行野外考察研究,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贵州省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的气候条件孕育了独特而珍贵的古茶树资源,贵州是中国野生乔木大茶树和灌木茶树保存最多的省份之一。目前贵州省茶园面积达700万亩,茶产业已成为贵州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更成为民众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途径。古茶树作为贵州省的优势板块,是茶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户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对贵州省建设山地特色农业大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贵州各地依托古茶树资源积极探索茶产业转型,不仅开发了古茶树产品、科普游、传统茶文化游等产业链条。《条例》的出台把各地成功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为推动贵州省茶产业发展,带动民众增收致富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条例》以坚持保护优先、科学管理、有序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为原则,以兼顾基因保存、文化传承、品牌培育和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协同发展为目标。《条例》将古茶树定义为“树龄100年以上的原生地天然生长和栽培型茶树”。

《条例》明确规定,擅自砍伐、移植古茶树,不仅将被没收工具和砍伐、移植的林木,还将被处以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不仅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将处以古茶树价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等。

《条例》还明确,将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繁育古茶树种质资源、建立适度规模资源保护基地、合理开发古茶树资源、推动开展古茶树利用合作交流和挖掘古茶树历史文化和开发古茶树文化旅游产品,并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古茶树产品品牌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责任编辑:岳崎(QN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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