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石家庄9月11日电(记者 白明山)李殿冰, 1913年生,河北曲阳人。193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矢志革命,对党忠诚,是中国民兵著名战斗英雄。
全国抗战时期,李殿冰任尖地角村党支部书记、民兵队长和联村民兵中队长。他经常带领民兵出没于山野密林、青纱帐中,采用忽聚忽散、时东时西的“麻雀战”,不停地袭扰和打击日伪军,配合八路军作战。1943年9月,日伪军集结4万余人,对北岳区抗日根据地进行“扫荡”。16日,日军1000余人包围曲阳县尖地角附近几个村庄,李殿冰混入被日伪军驱赶的民工人群中,摸到敌人将要偷袭驻武家湾村八路军2团的企图,抄近路送出情报。继而带领民兵占领有利地形,预设埋伏,同时向南、北两面进攻的日伪军射击开火,制造日伪军双方误会,引其自相攻打,致敌重大伤亡。日伪军发觉上当后,集中兵力进行报复。这时,他已指挥群众迅速撤离,自己带两名民兵赶到寺儿沟东岭,向正在行进中的日军射击,毙伤5人。随即又绕到侧翼山头射击,先后毙伤敌58人,炸死战马3匹,打得日伪军晕头转向,不知所措。在3个多月的反“扫荡”作战中,他率领民兵游击组作战27次,共毙伤日伪军267人。
1944年2月,李殿冰出席晋察冀边区战斗英雄战斗模范代表大会,被边区政府授予“神枪手”和“二等战斗英雄”称号,并获赠“太行勇士”匾额。1971年,李殿冰离职休养,离休前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北省新乐县人民武装部部长。离休后,他回到农村,一心扑在农业生产、民兵建设和对革命后代的培养教育上,先后五次被曲阳县评为“退休不褪色”的模范。1982年7月,李殿冰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