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行政监察法将改为国家监察法

2017-03-09 14:3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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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行政监察法将改为国家监察法

千龙-法晚联合报道(人大报道组)  昨天(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会议并听取了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委员长表示,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此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去年修改27部法律  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

张德江在报告中说,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8部法律,修改27部法律,通过7个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决议,作出1个法律解释,决定将1件法律草案、3件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立法工作继续呈现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的特点,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检查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个工作报告,通过2个决议,开展3次专题询问和5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审议通过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8个、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7个,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7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各项工作在以往基础上又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有关问题

张德江从7个方面回顾了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取得重要进展;扎实推进民法总则制定工作;加强文化、社会、环境保护等方面立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二是依法对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及时妥善处理辽宁拉票贿选案的有关问题,坚决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权威和尊严;依法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坚决反对“港独”行径;作出关于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为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为相关领域改革提供法治保障。统筹修改多部法律,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作出授权决定,为改革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依据;总结改革试点经验,通过修改完善法律予以复制和推广。

四是以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和工作监督。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感;积极推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五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发挥主体作用。密切常委会同代表、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议案审议和建议办理实效;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和素质能力建设。

六是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服务国家大局的作用。七是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张德江指出,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港独”严重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张德江还提到去年对香港基本法释法一事,他说,“港独”的本质是分裂国家,严重违反“一国两制”方针,严重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

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作出关于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明确该条规定的“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既是该条规定的宣誓必须包含的法定内容,也是参选或者出任该条所列公职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明确宣誓就职必须遵循的法定程序和内容;明确违反宣誓规定丧失就职资格的法律后果以及作出虚假宣誓或者违反誓言的法律责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释法,充分表明了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坚定决心和反对‘港独’的坚定立场。”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工作目标任务

1

将行政监察法修改为国家监察法,为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2

围绕构建发展新体制完善法律制度。在民法总则出台后,加快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的编纂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烟叶税法、船舶吨税法等单行税法;制定电子商务法,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证券法、标准化法等,着力健全现代市场体系。

3

加强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法律制度建设。制定社区矫正法、基本医疗卫生法、公共图书馆法,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水污染防治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核安全法、国家情报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测绘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4

做好与改革试点授权决定相关的工作。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明年1月选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到2018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8年1月选出。

每隔五年,都会有新的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简称草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解放军、少数民族的比例与上届相同,基层、农民工、妇女的比例将继续有所上升。

草案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相同。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三千人”,“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字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

关注民法总则   个人信息保护力度更大

昨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三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与此前的三审稿相比,昨日审议的草案“个人信息保护”条款再“加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 

“民法总则草案通过后暂不废止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8日表示。

在“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四审稿的草案力度更大。实践中,一些组织和个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社会危害严重,受到社会关注的徐玉玉案就是一典型案例。

在草案二审稿民事权利一章,新增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利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公开或者出售个人信息”。而此次上会审议的草案,则在上述条款中增加了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确保依法取得的个人信息安全”。李建国表示,为了适应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发展的需要,草案在第131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有些意见分歧较大 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

为了匡正社会风气,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草案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李建国补充说,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李建国指出,草案还增加了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点,给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后提供寻求法律救济的机会,保护未成年人。

他表示,在草案制定过程中,各有关方面还提出了其他一些意见,“有些意见分歧较大,一时难以达成共识,还需进一步研究论证”。他说,有的涉及物权、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的具体规则,可以在编纂民法典各分编时统筹解决,有的涉及著作权法、专利法等问题,可在今后通过修改相关法律或者制定配套法律法规时予以体现。

责任编辑:李若晨(QN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