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法晚联合报道(记者 李文姬 实习生 杨雪) 昨天(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环保部部长陈吉宁答记者问时表示,环境问题不是短期两三年就可以解决的,判断一个环境污染控制策略是否有效,需把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从近3年来看,空气质量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近几年中国空气优良天数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也明显降低。
“发达国家解决空气污染问题用了20到40年的时间,有的甚至用了50年,所以中国既要打好攻坚战,又要打好持久战”,陈吉宁说,“我们一定会比发达国家解决这个问题更快。”
秋冬季为何频频重污染?
发布会上有媒体提出,《大气十条》出台实施已经3年多了,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频频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对此,陈吉宁表示,空气质量包括PM2.5,主要受两个变量的影响,一是污染物的排放量,二是气象条件。其中气象条件是边界条件,决定了这个区域可以接受多少污染物的排放量。污染物的排放量是一个自变量,是引起环境质量变化的决定因素。
在这两个因素中,气象条件是自然因素,是不可控的,它的特点是,具有很强的波动性。
这意味着在一个地区环境的容量是随着气象条件变化的,在冬季更容易形成静稳天气的条件,所以冬季的环境容量是比较低的。但是冬季我们要取暖,又会增加污染物的排放量。这一减一增,导致了冬季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这是气象因素。
此外,第二个因素是排放量。它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它是一个可控因素。环保工作的目标就是把这个人为污染物排放量尽可能减下去。
“一般来讲,环境问题不是短期两三年可以解决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所以当我们判断一个环境污染控制策略是不是有效,需要把这些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如果从三年来的情况看,我们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可以讲,它是一个整体的、全面的改善。它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有一点可以告诉大家,我们一定会比发达国家解决这个问题更快。”陈吉宁说道。
PM2.5究竟是怎样形成的?
有记者提到,目前社会上对于重污染天气的成因众说纷纭,不同的专家机构都会有不同的说法,公众不知道究竟该相信谁。
对此,陈吉宁答道,关于PM2.5的成因,实际上是有基本的科学共识。今年1月份开了两天科研讨论会,专门邀请了一些记者参加,这次讨论进一步明确了目前大家对PM2.5成因的科学共识。
为什么会有一些误读或者混乱呢?一是这个过程比较复杂,另外是有一些误读,混淆了一些概念。PM2.5是指空气中粒径小于或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它是一类物质的统称,不是一个单一的物质。这里面包括硫酸盐、硝酸盐、铵盐、有机化合物、元素碳等。
“PM2.5是怎么形成的?PM2.5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由于自然界或者是我们人类活动或者污染源直接产生的”,陈吉宁解释道,“有一些是我们直接排放的,或者自然界本身就有的,我们把这个叫做一次排放。还有一部分是大气中的气态物质,比如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经过复杂的物理化学反应生成的,这是二次生成,这部分生成物质也主要是人类活动污染产生的。”
也就是说,PM2.5实际上是两部分,一类是直接产生的,一部分是由气态物质污染物反应生成的。污染的来源就是要把一次生成和二次生成的物质追溯到是谁产生的,哪些污染者排放的,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只有通过源解析,才知道是谁排放的,贡献量有多大,它不是直观地可以知道污染源的排放量。例如汽车尾气,它对PM2.5的贡献不是一次排放的,主要是二次生成的那部分。
近些年,环保部分别对北京、天津等35个城市开展了源解析的工作,基本弄清楚了比如说燃煤、工业排放、扬尘、机动车、秸秆焚烧等。它们都是PM2.5形成的主要原因。
陈吉宁表示,下一步会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是加强科学家、管理者和媒体公众的对话,把这些复杂的、学术性的问题讲清楚,不要带来误解。这也可以指导地方更有针对性,更好地科学决策、治理污染。
新环保法执行力度偏软?
针对新环保法实施两年来,执行偏软的质疑,陈吉宁表示,环保法总则第六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负责。落实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是落实环保法的重中之重。
陈吉宁介绍道,近年来,环保部门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明确地方和各部门的责任。此外,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去年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28%和56%。
然而,陈吉宁也坦言,从新环保法两年实施的情况来看,在工作当中还是感觉到一些突出问题,正在研究这些问题,希望逐步解决,环保法明确要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但是制约的法律手段现在看还不足。有些条款在操作层面上执行起来还有困难,需要完善。
“今年我们要完成15个还没有进行中央环保督察省份的督察任务。破解体制机制的束缚,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主要是结合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来进行。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就是要通过不断地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来保持这样一个高压态势,把环保法落到实处。”陈吉宁说道。
污染企业死灰复燃怎么办?
谈到环保督察问题,陈吉宁表示,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还不牢固,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没完全树立起来,环保的责任也落实得不够。今年要完成其余省份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回头看”。
陈吉宁表示,一些地方督察组前脚刚走,污染企业马上就死灰复燃,继续肆意违法排污,气焰嚣张。这些问题反映了地方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还不牢固,绿色发展的理念还没完全树立起来,环保的责任也落实得不够。正是通过这样反复严格的查处,持之以恒,法治的笼子在实践中才能越编越紧。
下一步,环保部将不折不扣地完成督察任务。今年要完成其余省份的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还要对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和“回头看”。逐步构建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主体,对地市环保督政为基础,专项督察和“回头看”为辅的全方位系统化的督察工作体系。
此外,继续推进地方地市级的环保督察工作。地市层面跟中央层面督察,着眼点会各有侧重。地市级主要解决目前县区一级的环保责任问题,这是目前工作的难点和弱点。通过两级督察体制的形成,推动形成上下同欲、同向发力、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建立完善督察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作为一个改革方案,我们在国务院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正在研究制定是否要形成一个《环境保护督察条例》,把它上升到法制层面,制度化。
最后,加强督察能力建设。在中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已建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来所有的督政任务都由其来承担,来统筹。
社会环保教育如何开展?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出,在环保教育、环保宣传以及培养环保意识上,如何让每一个人知道为了环保可以做些什么?
对此陈吉宁表示,环境问题是一个公共利益的问题,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参与,唯有共治才有共享。所以提高环保公众的参与度是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在部署2017年环保工作的时候,专门把环保的宣传教育作为环保工作的核心工作。
新环保法增加了一个专章,专门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内容。目前我们正在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因为环评的公众参与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个环节。通过明确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公众的参与程序和方式,同步公开环评报告书和公众参与情况,严厉处罚建设单位公众参与弄虚作假等行为措施,来优化和规范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的程序。
此外,环保部大力推动大气、水环境质量的信息公开,大家很容易看到这些信息。监管部门的环境信息,就是要把政府和企业都放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另外,环保部也畅通公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去年10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在全国实现了上线使用,全国各省级环保部门、各地市级和各区县都可以进行直接登录和对接,在同一个平台上共享举报受理。
“另外,我们也设置了一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作为环境教育的基地,使公众亲自体会产生的污染是怎么处理的,提高环保意识。最后是引导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健康有序地参加环保工作。我们建立了环保社会组织数据库,收录了708家组织的有关情况,向近百家环保社会组织赠阅各种期刊宣传资料。”陈吉宁表示。
目前,环保部联合民政部正在制定一份文件,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依法管理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出台后,会进一步引导和加强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